• 7

【醒醒吧,酒駕只是交通違規的一環】警政署的抓酒駕記功嘉獎終將害死一堆員警!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已補充。

是不是酒駕,都不影響我的文章內容
.(恕刪)

標題要不要改一下啊?
看你發文常常都是反警方抓酒駕,你是喝很大嗎?
喝酒就不要騎車、開車就好啦
在這發文半天也改變不了政府抓酒駕的政策
不只酒駕要追,只要行為可疑的警方都要追啊
誰知道他有沒有帶槍、毒品、駕駛的是不是贓車,駕車的是不是通緝犯?
攔檢不停的就該追啊,不然勒?難道要因噎廢食?
樓主思想早就出了問題了
過於偏激
就不用跟樓主543了吧各位
而且沒記錯 酒駕是刑法 (有錯請糾正)
他說只是違規 笑死
他拿酒駕1成跟其他違規說9:1
這種邏輯....笑死
之前看其他人回文
發現樓主也是違規魔人
看海成花 wrote:
而且沒記錯 酒駕是刑法 (有錯請糾正)
他說只是違規 笑死...(恕刪)


所以其他交通違規撞死人、撞殘人就不觸犯刑法了喔?

笑死人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可沒說不能抓.
要抓要攔要有技巧
不等支援 1對1PK在大馬路上積極追逐,完全是製造危險而已...(恕刪)


樓主不要說得這麼武斷。
不然樓主去追看看??

記得Youtube上很多影片,警察局發的。
有不少是警察騎車或開車路上巡邏,
對方逃逸,開始追逐,
如果樓主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在追逐的前半段幾乎都只能1對1PK,
但追逐的過程中,警察都會呼叫警網攔截,
只是所謂的"警網"到底能多快集結、攔截??
這不是我們在這邊嘴砲嘴砲就可以協助警察的。

我覺得這種1對1PK追逐應該是常態,
不太可能平常就出兩組人,一組在前一組在後之類的,
這樣巡邏太沒效率,
所以,我覺得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其他交通違規...(恕刪)


酒駕沒撞到人就是刑法了
笑死人欸
bulahe wrote:
在追逐的前半段幾乎都只能1對1PK,
但追逐的過程中,警察都會呼叫警網攔截,
只是所謂的"警網"到底能多快集結、攔截??
這不是我們在這邊嘴砲嘴砲就可以協助警察的。

我覺得這種1對1PK追逐應該是常態,
不太可能平常就出兩組人,一組在前一組在後之類的,
這樣巡邏太沒效率,
所以,我覺得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恕刪)


請注意關鍵字 1對1 PK「積極追逐」

前面剛開始當然是1對1,舉世皆然.

重點是誰會在1對1的時候去跟嫌犯搞近距離高速追逐,甚至想衝撞嫌犯.

1對1的時候應該是力求不要跟丟人就好,然後時時回報位置,等支援到吧
看海成花 wrote:
酒駕沒撞到人就是刑法了
笑死人欸...(恕刪)


超過濃度標準才是刑法好嗎

笑死人~

也不去看一下185-3條的構成要件


現行標準是吐氣每公升0.25毫克,另根據刑法無罪推定的原則,還要算上機器可能存在的誤差值,所以要構成,至少要0.27以上. (但第一線執法不是法官,所以是機器顯示0.25以上就移送)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超過濃度標準才是...(恕刪)


不用兩罐啤酒就超過了
你還要繼續凹嗎?
佩服樓主對於交通違規和現行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的心態的瞭解,從文章內容可以想像樓主對於交通問題的關心和專業,所提出的措施,以我個人見解,確實有助於降低交通違規問題,但...
一、只能改善交通,無助於防止執勤危險:對於標題所述[...抓酒駕記功將害死一堆員警...],樓主所提措施一推出,一定有部分員警,過份積極取締交通違規,而造成個人或民眾安全危險,到時標題只會改成[...取締交通違規將害死一堆員警...]。
二、科技執法:因為制度和人性的趨避(趨吉避兇),部分員警傾向消極執勤,前幾日某市警察局公布交通取締件數,約有9成為路口測速照相,僅有1成為員警攔停告發,可見科技執法的成效,科技執法同時有許多好處,例如正確性、持續性、公正性...,還能有效減輕員警工作量,把警力用在其他有急迫性的工作。我有時候想,如果在常有違規地點,架一台攝影機,違規全部告發,還有人敢違規嗎?
三、前項科技執法主要的問題在於民意的支持,大部分的人都討厭違規,但自己違規時,也不喜歡被開單,科技執法設備的安裝,到時可能會成為新的陳抗標的。
到底在公沙小
沒酒駕不就沒這些後續問題
全部都是政府的錯
這嘴臉真他媽噁心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