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rrz wrote:不是只有嘉義,台北市也一樣,在對向車道檢舉闖紅燈也是不舉發,已忘記警察用甚麼理由了"好像是無法判定對向燈號"最好是這樣啦我這邊紅燈對向可以直直開過來(延壽路.松山分局),又不是橫向車道也許還有可能,從此要檢舉闖紅燈只會檢舉同向車道~) 對向不同燈號這很常有啊!!某年我家人發生車禍對方從小路出來,害我家人直行撞到對方還說他看到我家人的對向是紅燈所以是我家人闖紅燈撞到他後來我實地去看,兩邊雙向是不會同時出現一樣燈號的也就是當對方看到對向是紅燈時代表我家人這邊一定就是綠燈
bluemaryx wrote:對向不同燈號這很常...(恕刪) 後來和朋友討論的結果就是,該路口也不是很複雜的路口,我這邊綠燈時,小貨車那邊是不是就一定是紅燈,警方到現場去查證就知道了(當然警方不可能為了小事就去求證),另外該路口案發前後是否有號誌故障,我想當時有無民眾報案紀錄、有無交通隊修理號誌的出勤維修紀錄一查就知道了,如果走行政訴訟法官要求證據較嚴謹,現在我比較清楚爾後要注意的地方,只能說大家通過T字路口時多小心,搞不好太自信我方一定是綠燈,左轉時不小心和一個小屁孩騎車高速直行通過和你擦撞時就有理說不清了,這時候行車紀錄器沒錄到該錄的就一樣是無用武之地。
glenhsu0128 wrote:後來和朋友討論的結果...(恕刪) 願意檢舉就是讚,但是檢舉不是警察親自看見的舉發,所以一定要有一槍斃命的證據影像,警察肯定找法條舉發,沒有燈號,真的無法一槍斃命,所以平時多多檢舉,自然可以檢舉愛違規的駕駛。至於什麼檢舉多了會怎樣,我檢舉快十萬件,舉發率95%以上,天天開心打字嗆違規者,根本不會怎樣。
characters wrote:有一個人跟你一樣,整天號召把檢舉達人抓出來「共齁系」整天在罵那些裝行車紀錄器的都是心懷不軌的檢舉魔人後來有天他的親人被一輛闖紅燈的車撞到重傷,對方肇逃,現場無監視器結果他就上fb跪求行車紀錄器,痛罵違規不應該,痛罵交通很差……(以上為真實事件) 真的?有相關新聞報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