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回覆玻璃破了當下沒發現是因為我就下車去看對方有沒有怎樣了裂痕是長長的一條,無法修補了整面換新花了6000元原則上我自己有錯在先目前這部分我會自行吸收了但如果對方對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不接受這件事再當成籌碼來用
樓主當然要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車禍負責,但對方也必須為自己的失去理智而付出代價,否則以後大家在路上不小心發生車禍,是不是都要直接動刀動槍,先私刑伺候一番?會建議樓主針對被打破玻璃的部份去註記(備案),主要並不是為了提告或求償,而是保護自己,否則就像前面有人說的,到時連打破玻璃造成的手受傷,都要求賠償,或是對車禍的賠償獅子大開口!
Seanblood wrote:事情是這樣,昨天我...(恕刪) 你可以騎機車載著家人,然後讓對方開車撞你們,然後你再把他的擋風玻璃敲裂,就扯平了亂一下回正題,車子壞損出險就解決了,你還想抓這點去告他,你不是捉死嗎?對方可對你可是刑事的過失傷害,你頂多是民事毀損,除非你零肇責,不然怎麼玩你都要輸到脫褲的
Seanblood wrote:事情是這樣,昨天我...撞到後對方立刻衝過來用手重擊我的擋風玻璃叫我下車(本來他打完第一下後還想再拿安全帽打第二下,被他女兒攔住)事後我才發現玻璃裂了,但行車記錄器有清楚拍到。(恕刪) 樓主的行車記錄器,有拍到〝對方立刻衝過來用手重擊我的擋風玻璃〞的前一秒無裂痕,但後一秒有裂痕嗎?否則只〝用手重擊我的擋風玻璃〞的動作,是我不會認帳。以和為貴吧,被撞(小孩)的人已很衰了,延生事端對你沒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