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平時不檢舉交通違規...(恕刪) 你一天能檢舉幾件不禮讓行人案件? PO出來讓大家看看這種檢舉很難也沒效率 (你難道要特地停在馬路上邊 蹲點錄個半天嗎?)警察蹲點某些常違規道路 一個月開個1-2000張 (一天60張 一小時6張就好) 絕對違規達人有感 "以後絕對"不敢在該路口 不禮讓行人!
我搬到小天龍國過馬路有好幾次差點真的死在路上的經驗...有兩次是遇到三寶(女的)要左轉竟然在看右邊的商店?還有一次是雨天撐傘過馬路,也是左轉車快速轉彎不禮讓行人,我跟車子距離只有半步諸如此類的事情在小天龍國真的很常發生
a515yy wrote:「之前去日本感受到他們開車時必定禮讓行人的規矩,還會跟小孩子說,為什麼台灣人都做不到?」 台灣人一坐上駕駛座就自動開啟了戰鬥模式, 機車騎士也是, 為了少等一個紅燈 硬是喜歡闖黃燈甚至闖紅燈,不過 斑馬線的時間設置也很有問題, 應該是要留一半的時間給車子通過, 有些行人也是到了最後幾秒才要過馬路行人急, 汽車&機車駕駛急, 很容易就撞上去了
唉你執意要繼續扭曲我我從頭到尾都說「車子必須禮讓行人 然後行人過馬路也要注意車子」「這是自我保障 多一份注意 多一份安全」「我也翻一堆 歐洲、美國、日本的交通宣導影片說明車子必須禮讓行人但也說明 行人過馬路要注意路況」「甚至美國有法規 行人過馬路滑手機 不注意路要罰錢」從來沒有一個國家說 行人過馬路不用看美國交通官員也說:「不要假設車子會讓行人,因為你不能確保你沒遇到不良駕駛」為什麼說你烏托邦?「因為你幻想沒有 不良駕駛」日本、歐洲、美國就沒有不良駕駛?行人綠燈過馬路 被撞 行人絕對沒錯錯的是肇事者只是多一份注意多一份保障你就繼續扭曲我總說我要行人自己閃?總說我指責行人?
在台灣當行人真可憐隨時都有可能被撞傷(死)我家離國小不過300公尺我都害怕小孩走路上學根本沒有人行道路邊又停滿的汽車行人只能走在馬路上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就覺得今天縱容, 明天受害行人路權不止法規要提升道路也要好好規劃再來就是教育人民最後是確實執法但這些都是"政府"才能去做不然下一次被撞的可能就是自己, 或自己的親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