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52100 wrote:我本打算停在公車站...(恕刪) 依照上次蟑螂事件網友的認知,你沒動公車撞你,公車7,你3違規跟肇責無關,吃張罰單而已別怕欸!你沒跟警方說告誡勸導就好,難道你從未違規過?(某鍵盤手的論調)
a752100 wrote:我本打算停在公車站...(恕刪) 依我國的交通事故裁決案列來看.很少很少是零肇事責任的.更何況你是違停在公車專用停車格.所以依慣列來看.最後的解決方式是公車賠你的車.你賠公車的車.不過誰賠的金額比較多.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