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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左撞撞到行人


beyond02073252 wrote:
上個月
開車 綠燈左轉 車速不快 40以內
撞到一位行人
我左轉的地方是T字路口
行人穿越的地方 無斑馬線 人行穿越道
但行人被我撞到的地方 正上方有天橋
另外約 80公尺左右的地方有班馬線
因車速不快 對方 有2處破皮 未流血
無骨折 等其他 傷害 當天求謹慎
院方傷者做X光 跟斷層掃描..皆無異狀
也無腦震盪 當天立即出院
2天後回診醫院門診 看骨科 也無異狀
另外 對方亦無其他財損什麼 手機摔壞 眼睛破掉 衣服破掉等等等....對方亦無工作...在家閒著..
事後 對方 有委託親友 代為求償
但對方遲遲不願意和解
並表示 當天家屬 去醫院探望 請假的費用
醫療 費用..對方 後續找了不知名的小診所開了需復健三週
另外表示 需請自己的親友 當居家照護當看護
但無醫生或醫院證明需請看護....僅有需復健三週
總計 對方開了的賠償6萬
條件..
我 開車 無超速 無闖紅燈 無肇逃 酒駕...
我自認無違規..但事後 被開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但該罰單已提出 申訴 因該行人 在禁止穿越馬路 路段穿越馬路.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2)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

因上述法規..故我申訴了這張罰單 也通過了

如對方 開出的金額 我無法接受 且對方表示 會用過失傷害提告我..
我無違規且路權在我這邊 對方 違規穿越馬路....這樣對方硬告我過失傷害 我會怎麼樣嗎?

簡單
你覺得不合理就不要賠啊

等上法院,讓法官判
皮日休 wrote:
一碼歸一碼違規是違...(恕刪)
一樣闖紅燈,酒駕機車罪該萬死,換做是行人就至高無上,台灣的法律及用路觀念太病態了

hadesczw wrote:
一樣闖紅燈,酒駕機...(恕刪)


確實病態,你去先進國家撞看看。
行人陸橋這種東西台北早就拆光光了

拆除這種歧視行人的垃圾設施,是世界潮流
看賠多賠少而已吧.
而且我覺得花時間舉証法院談判什麼鷄巴毛的.
傷身浪費時間.最後還是得賠,除非你完全不理判決.
beyond02073252 wrote:
上個月
開車 綠燈左...(恕刪)

你如果對金額有異議 跟對方談價錢 不行就是跑法院給法官判 但是後者流程蠻麻煩的 還有看看有沒有行車記錄器做證據 最後要更加留意開車的動態 現在動不動就搞吿傷害
若有第三人險,直接出險

若沒有,先包1萬紅包..........再談後續的,需有誠意
總知,6萬買個人生經驗............很便宜

話說6萬可保約10年的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保費不貴,用到時,才知可貴)

一、樓主受驚了,先去上上香,壓壓驚

二、對方有受傷,你沒有受傷【你會吃虧】

三、對方行人,你開車而且是轉彎車輛,路權上【你會吃虧】

----速速合解,不然過失傷害就上身----記憶中是六個月內

良民証就多一筆(過失傷害),除非你未來沒有求職的問題(例如:自已是老闆...)

送個禮過去,找個見証人,花錢消災(合解書簽一簽,網路很多範例)才是上上策,除非你是那麼多美國時間跑一~二年的法院

so....個人覺得合理,除非你的行車記錄器,非常清楚(多鏡頭)可舉證對方是-碰瓷(自已跳出來)。
cdykimo wrote:
若有第三人險,直接出險

若沒有,先包1萬紅包..........再談後續的,需有誠意
總知,6萬買個人生經驗............很便宜

話說6萬可保約10年的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保費不貴,用到時,才知可貴)..(恕刪)


我也覺得算划算,樓主說自己沒錯又開的慢,看到人還無法煞停直接撞上去

上個月在北市也有一件直接把婦人給碾死的車禍,一樣是市區低速。

反過來說樓主這件對方沒受大傷真是運氣好,萬一撞到老人或阿婆連摔個跤都會骨折,沒病都裝病給你看賠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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