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貼文的犯了一個錯,看起來車牌公佈是沒什麼,不過實際上卻是一個嚴重的錯,他把地點寫出來了,也把停車可供辨認的資訊給照出來了。雖然一推網友力推挺,但應該多注意,不對的事是不能凹成對的。當然有些網友覺得無所謂可以把自己的車停在自己的家門口連門牌都一起照進去,那一定沒問題,問題也在於貼文的人恐怕是不認識對方吧。所以要照的話,請不要把不相干的事物或可供辨識的事物照出,謝謝!我無意打筆戰,只是路過,順便把正確的觀念說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