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WK wrote:
不開放使用高速公路又不修正稅法,政府寧可維護與圖利單一群體也不願意做正確的事...(恕刪)

大大 法官的判決理由有寫了 路權跟稅金 一直都是不同的兩件事啊
要不然 同樣是小客車 路權一模一樣 為什麼cc數高的稅金更重呢
國道上面 有開放小客車 大客車 大貨車 聯結車 政府也沒有圖利單一群體
至於大大認為正確的事 那也是大大自己一個人或那些想要上國道的少數重機騎士的認為
在法官眼中 立法委員或交通官員眼中 或是在全國絕大多數駕駛眼中
若真的開放重機上國道 反而才是錯誤的事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