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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大型重機人士爭取上國道相關判決 釋憲不受理(109年憲二字第457號)


JamesWK wrote:
政府若對於大型重型...(恕刪)

機車稅法跟能不能行駛高速公路是兩回事,樓主貼的法官說法有提到!


JamesWK wrote:
不開放使用高速公路又不修正稅法,政府寧可維護與圖利單一群體也不願意做正確的事...(恕刪)




大大 法官的判決理由有寫了 路權跟稅金 一直都是不同的兩件事啊
要不然 同樣是小客車 路權一模一樣 為什麼cc數高的稅金更重呢

國道上面 有開放小客車 大客車 大貨車 聯結車 政府也沒有圖利單一群體
至於大大認為正確的事 那也是大大自己一個人或那些想要上國道的少數重機騎士的認為
在法官眼中 立法委員或交通官員眼中 或是在全國絕大多數駕駛眼中
若真的開放重機上國道 反而才是錯誤的事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不要買不要騎不就通通沒事

愛買愛騎沒人逼你再來嫌東嫌西~



這個島就是禁止機車上高速公路~不爽就移民嘛!!

移去機車可以走高速公路的國家不就好了???

猴子爸 wrote:
不要買不要騎不就通通...(恕刪)

有人覺得 不讓機車上國道 就是并底之蛙阿 呱呱呱呱
請看清楚~~
稅金與使用不等同,但也該另立新法,政府只顧著收稅金確不正面處理問題,這樣在妳們眼中是公平的...???這邏輯不通吧
等同於自小客車,這是問題源頭,摩托車怎麼會等同於自小客車,既然立法院通過,為什麼行政部門可以反對...?行政立法不同調,就可以繼續收稅金欺負這些摩托車群體...??

既然行政部門有困難,就應當請立法院修正,怎麼現在是人多就贏,人少就等著被欺壓...?

JamesWK wrote:
請看清楚~~
稅金與...(恕刪)

所以 我個人認為 應該要讓重機恢復 機車身份 不是比照汽車 可以不上快及高速道路 但平面道路是比照汽車 稅金則調降 才符合公平原則 機車就是機車 汽車就是汽車 要上國道快道 開車就好 都買得起重機了 怎養不活一台汽車 這樣應該皆大歡喜了 別拿了錢還不給人權利 這說不過去的!
ahph_gmail wrote:
為什麼cc數高的稅金更重呢(恕刪)


因為他CC數高阿...

同樣CC數 同樣的稅金 卻被限制一些
當然覺得奇怪

應該要就折抵一些稅金


聲明我沒買重機
只是覺得真的很奇怪

Sammama wrote:
因為他CC數高阿...
同樣CC數 同樣的稅金 卻被限制一些
當然覺得奇怪....(恕刪)

四輪超跑跟聯結車的cc數也高 繳更多的稅金
但四輪超跑的路權也沒有比一般yaris多 聯結車的路權甚至更處處受限呢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ahph_gmail wrote:
四輪超跑跟聯結車的cc...(恕刪)


請問yaris 比 四輪超跑 多了哪些路權?
連結車是商用 工用 而且重 有些地方也根本不會跑 當然不一樣

四輪超跑稅金多 是因為他CC數高阿

你找一個
[同為一般轎車 同CC數 同稅金 ]
然後有被限制路權的出來瞧瞧?

ahph_gmail wrote:


四輪超跑跟聯結車...(恕刪)

我覺得 工程用車 一定比一般轎車還重 對道路的損毀也較重 多花些稅金 沒什麼不對 而重機 一般機車 對道路的磨損也沒有汽車多 少一點稅金是理所當然的 而汽車 擁有多數路權 也是因為多出花錢 所以合理!這樣才說得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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