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改天走路還被車撞.要不要規定全家都不要出門算了?如果每個"個案"都拿來立法那大家都不用出門了開車也會出事.坐公車也會出事.坐火車也會出事...都不用出門好了結果在家裡也會出事(小孩爬窗掉出.被家具壓到...)要不要規定都不要生算了(因為生小孩也有風險)
機車載小孩危險 機車載小孩危險 機車載小孩危險禁止機車載小孩 禁止機車載小孩 禁止機車載小孩一直說然後勒!只會用禁止,怎不會從根本改起?機車只是使用的工具,造成危險是人為,不是工具,根本在於台灣的駕照太好考,駕駛人觀念有問題的一堆,光一個無照上路肇事還可以分為行政罰跟肇責無關,無照根本就不能上路,上路了出事應該要負全責,因為無照沒有拿到國家認可的駕照,還有光一個酒駕就沒辦法根除,如果版主你的這新聞加一個因為酒駕肇事導致嬰兒死亡,請問你一樣把責任歸咎在這父母身上嗎?
當發生傷亡或重大事件時,看到的人總會提出建議希望不要再有人傷亡。立意是很好。但我希望提出建議的人可以設身處地的把自已當被害者想想,也許會有更好的建議。必竟誰會想讓自已的小孩有傷亡,有誰會背負自已是殺了小孩的兇手。看到上面的留言,可想很多人都不是為人父母的人。
所以我說沒知識比梅毒更可怕…機車確實方便…但是要造成騎士傷亡更是非常輕而易舉小小的違規可能就可以輕易致自己或第三人死亡, 大家都沒有這樣的風險意識,沒知識是指的是交通安全觀念, 可惜在台灣好像很多人都不重視, 所以你說要怪誰呢?
mc wrote:〔記者邱俊福/台北...(恕刪) 台灣社會是自私的,為何要先想到的是罰錢而不是幫忙解決問題。有錢就開車載小孩,沒錢是你的事,你就是不能用機車載小孩。坐車小孩就是要坐安全坐椅,不然就不要開車載小孩。6歲以下小孩不能單獨在家,沒人在家陪孩子請自己處理,被發現就罰錢。有做人的機會誰想當狗?
mc wrote:〔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北市大安區驚傳一起重大車禍事故,魯姓男子今天一大早騎乘機車載老婆與嬰兒,一家3口行經北市信義路時,跟同向一輛轎車擦撞倒地...(恕刪) 這問題出在機車沒有路權啊~政府無法做到汽機車完全分流, 又把機車限制在部份跟公車汽車共用的車道, 出事故是難免的...
上達天聽 wrote:請立法禁止中下貧戶生小孩,避免小孩陷入家暴或是貧窮的危險...(恕刪) +1乾脆立法年收入沒有百萬不准生育這樣很快大家都有車開, 房價也會降得很快唯獨學校會一間間關光光這樣應該就是最高境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