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IT.E.E. wrote:但這一年多來變懶了、檢舉很花時間又沒半點回報 有些人一輩子停車費都不繳的檢舉有用是像樓主這種會覺得痛會去繳的人樓主你就摸摸鼻子吧惡法亦法,像這種事該推動的是修不適合的法像北宜限速40真的能照開的只剩騎腳踏車跟汽缸只剩一半在運作的破車吧
Dr. Jason wrote:如題直接沿著內線下交流道,結果被後車檢舉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罰 NT$ 3000原來一直沿著黃線走,沒理會白線也算是變換車道長知識了,哎哎 長知識了?這明明就是開車基本常識,請問你駕照是不是找人代考的?這年頭這種事情也能上來發文告訴大家自己沒有常識,世道真的變了。
https://youtu.be/Sd_337eb0HU如影片,由國1遇到它,沒一次有打方向燈(國1中線轉外線/國1匯系統/系統南北向切換/系統匯國3/國3加速道匯外線/國3匯和美/和美匯鄉道/鄉道變換車道),國3加速道時,禮讓它又開的龜龜毛毛,要超車時它又加速硬上,只好放棄超車,跟者送它幾張紅單!檢舉附記內容:(煩請警方教它怎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