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12 wrote:
這句話我不是很...(恕刪)
因為台灣現在的駕駛素質太差,才會讓你覺得「行人能100%安心的通過,根本是不切實際」的「錯覺」
其實,在世界上的許多地方,走斑馬線是不用太花費心力注意左右的,尤其在城市內。
如果有待過歐盟國家,或去那旅遊過,可能會很有感觸。
可惜了很多四輪大爺觀念不改、把眼光狹隘的放在島內,認為「車一上路就一定只能與行人站在對立面」、「這些衝突都是正常的」
這導致我們在路上雖然有權,但卻提心弔膽
「車和行人互相是敵人,在爭奪稱為道路的資源,而踩煞車、慢一點就是輸了」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這樣的行為很幼稚、莫名奇妙?
其實不然,就像洞穴說裡的原始人一樣,只有讓他們體驗過一次什麼叫「駕駛守法有禮貌的社會」才能體悟原來之前的氣焰、論點都是不文明的表現,也是阻礙國家進步的原因之一(詳情看歐盟對城市未來中心車輛減少的規劃發展,這是全球未來發展趨勢,台灣已經處境夠困難,而四輪大爺們還在讓人文發展倒退嚕,暈倒)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在01四輪永遠是對的
〝誰叫他要駝背、誰叫他走路那麼慢,擋住我的路,我那麼大一台車子來了你還不讓,欠撞!〞
呵
這也能扯幾輪
路上的二輪有幾台會讓行人的
呵呵呵
台灣的駕駛就是爛啦
少在那邊扯輪數



Sammama wrote:可是事實上歐美的交...(恕刪)
是的,
台灣不管是對於行人或是駕駛的觀念宣導都不足,但是聽到「馬路如虎口」比起「開車應該禮讓行人」的次數要多出許多,顯示出了還是有權利不對等的情況。
現在「車子」在道路上雖然靠著速度和鐵包肉的優勢「佔了上風」
但其實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不是靠先天力量取勝就贏的。
就好像富人繳的稅比較多,力量越大(車>人),責任也就越大,因為破壞力也越大。
美國的情況我不清楚,不過
歐洲有宣導行人要注意來車是事實,但是行人可以安心過馬路也是事實 (台灣沒有的事情)
不會因為行人有這個義務,歐洲的路上就像台灣一樣,車衝衝衝、不讓人,合理化車子的行為
路上還是一副和樂融融、人車和諧的景象
我尊重您的意見,不過我也想表示
今天針對車出來討論,是因為車不讓人所造成的傷亡實在是太多了,
不否認行人也要注意,但是在這個時間點一直強調行人的責任,難免有偏移焦點的嫌疑
歐洲所宣導的「行人要注意」不是「你是行人就給我眼睛睜大一點看」、「我要過來了你就別開始走」、「你自己也不小心難怪會出事」的這個意思,而是「防禦性自保和防禦性駕駛,是減少交通事故的方針」的意思,希望您別誤會了。
假使行人「注意到車來了」又如何呢?他能做什麼?停下來給車過,是你想要聽的答案嗎?(那難怪問題一直沒有解決),還是快點跑離車輛轉彎路線?
但是車子很簡單就能做到:等、讓。
其實他一走進斑馬線裡就是合法的。至少在歐洲,在行人還沒開始走前,車子就停下來了。
(當然歐洲比較少人過馬路要走不走的也是真的,這讓車子很好判斷何時該停該開)
那閣下覺得問題出在哪裡呢?您想要待在一個力量就是一切的社會,還是公平法治的社會?
抱歉如果開口閉口歐洲造成您不舒服,先說抱歉,但是這是我認為民主法治的交通該有的模範。
論述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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