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亡 疑轉彎死角沒看到

大型車輛沒配備主動安全、主動煞停與側邊偵測系統也能上路?!
台灣路人路口被撞死一點都不意外!!
去過日本自駕的人就知道,在日本開車經過路口看到路人彷彿看到皇帝出巡,要離的遠遠的!!深怕驚動皇帝耶
在台灣開車經過路口看到路人,彷彿看到獵物巴不得撞死來吃耶!!走太慢還不忘叭叭兩聲!!

別懷疑我說的就是我們這些台灣人!!所以我都告訴小孩,台灣馬路如虎口,過斑馬線要眼看四方而且不能慢慢走,一旦走慢了肯定被老虎吃掉,再也沒玩具玩了唷!!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恕刪)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恕刪)


這個好笑這種新聞你在馬英九執政時怎麼不去抗議? lol KMT執政時就不會有公車撞死人新聞? 還是說因為綠燈所以歸民進黨的責任了! 那紅燈該歸你KMT?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恕刪)


瑞光路-基湖路路口

瑞光路基湖路路口每天都在上演公車司機高速甩尾過彎的景象,
每天過這邊的斑馬線行人都要心驚驚
不能錄影檢舉嗎?!雖然沒獎金也能喝止這些惡行!!
Henry.Chien wrote:
瑞光路-基湖路路口瑞...(恕刪)
不要不信邪,大車是真的有死角的。我有一次左轉,剛好有一個行人從頭到尾的速度剛好都被左邊的A柱擋著,是最後有發現衣角露出來,才沒撞到。大車的死角更多,我自己是都會閃很遠的。



網路的好處,就是看著別人的不幸,檢討自己遇到的時候要怎麼處理? 你覺得,是行人過馬路盯著大車看比較容易,還是希望公車司機在過馬路的三至五秒之間,從a柱的後面發現你的存在?就算你肇責是73比,公車司機七,你的是三,你贏了,又如何?你還是死掉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簡單到不行
依照應曉薇議員的邏輯,塗銷斑馬線(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651379),不讓行人走路,就不會有行人被撞了!
問題就解決


1. 這個斑馬線不是在路口,是中間,又沒辦法設置號誌燈。
所以與其讓兒童走在沒號誌的斑馬線自以為安全,
不如塗銷,讓兒童走有號誌的地方。

2. 這是各單位含家長開會決定的,不是應曉薇的邏輯。

看新聞不要看一半就亂黑人。

hello
在下 不管開大車小車轉彎 都要看清楚才轉 但老遇到後面車輛不耐煩的按喇叭

只能當沒聽到後面的怒吼抱怨聲 但也多次車停止等路人過馬路

但路人 低頭看手機 自己撞上來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恕刪)


大型車輛應該強制安裝行人偵測裝置!!

arront wrote:
大型車輛應該強制安裝...(恕刪)


我覺得這是比較可行的,
從公車開始全面標配才對。

要駕駛,行人小心等同不作為。
因為大家都知道要小心,
但整天還是出一大堆車禍。

所以小心是理想,不小心才是生活。

要克服不小心的最好方式就多了行人偵測,自動煞停系統。


hello


很簡單 就是過失殺人的刑責太輕~~~~

定讞都重判 死角馬上就變可視角了~~~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