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為台灣的執法人員過於怠惰才會需要民眾出來檢舉,如果讓那些地方沒經費收留的員警以基本工資加上開單抽成,不僅使員警有薪水有著落,還可以激勵員警用力去找違規,根本一舉多得,但政府就怕被民眾說搶錢失去選票,才會完全沒作為還放任違規魔人在路上跑。
感覺會當檢舉魔人的應該心理和社交都有些障礙吧~雖然遇到三寶中的三寶 也會很想檢舉但光想到要拔記憶卡下來剪接整個就是浪費時間阿....一天24小時都不夠用了哪還有時間去檢舉別人 想了想還是裝個 LED字幕機在車子後面 顯示 "你這大烏龜/三寶" 比較有效果
Wazzuup wrote:就是因為台灣的執法人員過於怠惰才會需要民眾出來檢舉...(恕刪) 執法人員過於怠惰?看過執法人員現場開勸導單,隔幾天後同一事件再收到檢舉罰單的...也就是警察勸導驅離時檢舉魔人就在旁拍照,權力可比警察大不少,且又無警察那般直接面对的風險!想品嚐權力滋味的電腦上網按一按會上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