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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抓機車沒兩段(附紅單),報案汽車違規併排停車,警察只會勸導。長文

其實違規就違規了~沒什麼好氣的!兩段式左轉我個人覺得確實比較安全!你只是氣多花了一點時間等另一個紅燈!但是安全才是重要的不是嗎!兩段是沒什麼好抗議的啊?我真的不懂!有時間上來取暖倒不如靜下心來思考以後該怎樣遵守交通規則,警察也不是吃飽沒事等著抓你啊!
算了
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不違法,不違規,很難嗎?

俗話說,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故意在警察面前違法違規,就是不長眼!自己找死,還有臉來說嘴!?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一、事發經過我在左彎...(恕刪)

就是不爽被抓違規開紅單而已
我個人覺得你是違規達人不是檢舉達人
連該路口是否須兩段式左轉都不知道你要怎麼檢舉人
你打電話給派出所報案違停
來處理的員警也不見得是開你單的警察
警察來到現場處理方式也不一定是開單
原來在01,高調自詡為檢舉達人也會違規啊!
真的好棒棒呢!(聖人模式不攻自破)
這因果報也來的太剛好了吧嘖嘖
為什麼那些屌警察引起不爽,關鍵在於差別執法,汽車怎麼違法不管,專找機車茬,交通就是被這幫混蛋搞得亂七八糟。
寬以待己,嚴以律人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一、事發經過我在左...(恕刪)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我在左彎待轉區準備進入巷弄內,有看到鴿子準備從巷子出來,
本人於等待左轉指示燈亮起時有看到他一直盯者我看,然後我看到警察也無視直接轉過去(恕刪)


你連基本的尊重都不會了,還想要人家放過你?
早說警察賺業績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只會抓機車,對汽車違規視而不見,魚肉貧窮百姓

台中逢甲那邊
半夜12點多,小巷子躲柱子後面抓二段
三更半夜耶,整條路空曠曠,不休息在那邊抓業績,說在維護交通,騙鬼啊
隔壁福星路逢甲夜市,整條路違停的汽車,影響逛街,丟臉外國人,視而不見....
精實個屁,分明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該修的不是交通法規,而是警察業績規則

因為要動交通法規很難,國庫要收入,民眾說東說西,立委利益干涉
但是要修改業績規則,很容易,警局內部行政命令一句話而已

建議修改成(不清楚具體業績規則,只是打個比方):
------------------------------
抓機車違規 1分
抓汽車違停 20分
抓到酒駕 200分

猜現行的業績規則,
大概是抓機車 1分,抓汽車違停也是 1分
所以才會柿子挑軟的吃

畢竟機車好抓啊,沒二段清清楚楚,百口莫辯,幾分鐘就可以開一張,太好賺了

抓汽車違停的,屎尿一堆,什麼打雙黃燈,人在車上沒下車,攀關係認識大尾的...啥的,裝模作樣,演戲作秀,很難開單,要在那邊耗,花較多精神和時間。

所以這業績怎能是同分的呢?
不同工,怎能同酬。
花費更多心力的當然要更多獎金
而且確實汽車的罰金也更高,為國家賺入更多錢
怎麼抓汽車大罰金的分數,和抓機車那種小罰金,業績分數是一樣的?
不合理嘛,打擊員工積極性
所以才會造成柿子挑軟的吃。

應該改成抓1次汽車違停,抵抓20次機車違規。

想早點收工休息,就去抓汽車違停,業績分數比較高,賺獎金有效率。

這才是亂象的根本解決之道。有沒有道理
反正就是我不管啦 你警察不可以抓我違規

我在路上看到其他人違規警察一定要抓

抓我 警察搶錢 作績效

不抓其他人 警察偷懶

話都給你說就好了

趁臉還沒很腫之前 自刪吧自刪吧自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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