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x1964 wrote:我不認同您的論調.....(恕刪) 完全同感。如果我完全沒犯錯,對方仍然要硬逼就意味著宣戰,我對對方的立場認知會從雖同情但無能為力轉變為敵對,這時候處理手段就會跟常態大不同。
我自己騎車也開車啦,這個案子我同情樓主,BUT機車常常在爭取路權的同時,也應該要把自己當作是汽車。今天這個例子,如果騎車的把自己當作是汽車,跟在後方並保持安全距離,就算前車未打方向燈亂左轉,也應該要停得下來。回頭來說,騎車的總是不愛直直的跟在汽車後面(我本人也是),因為看不到前面,一定偏一邊在騎但是保持距離隨時注意前車動向就是一定要做的自我防衛駕駛。今天此例前後車關系無誤,而且前車未打燈或跨雙黃線左轉也跟肇責無關,頂多吃罰單,罰單錢也不是給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