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rskudryashov wrote:
越想越生氣!交通違...(恕刪)
先給你5分
furskudryashov wrote:
"中華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林祥生表示,此舉一定會降低民眾檢舉意願,像是有人長期占用停車位,背後往往具有良好政商關係,實名檢舉如同「小蝦米去對抗大鯨魚」,以後誰敢檢舉?





furskudryashov wrote:
花錢請人拍攝違規影像(使用時間相機),上傳給我(使用InMyEye)後,由我親自"具名"檢舉(使用FixTW),確認開單後,我再按件付錢給拍攝的人。
幾個月下來,不但住家附近違規明顯減少,也和承辦人員多次溝通,建立良好默契,實名檢舉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