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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實名檢舉嗎?通通交給我來具名附身份証號檢舉!


furskudryashov wrote:
越想越生氣!交通違...(恕刪)


先給你5分
furskudryashov wrote:
"中華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林祥生表示,此舉一定會降低民眾檢舉意願,像是有人長期占用停車位,背後往往具有良好政商關係,實名檢舉如同「小蝦米去對抗大鯨魚」,以後誰敢檢舉?

原來搞了政商關係就為了長期占用車位= ="
大鯨魚其實想對小蝦米說:我捐給檢/警/調/消防/救護的錢/車....以及裝備設備價值,早遠遠大於小蝦米檢舉的罰單罰緩,小蝦米提出的檢舉即便被受理了還不一定有人願意開大鯨魚的單,即便開了大鯨魚的單大概也是做做樣子,最終還是被前面收受大鯨魚提供經費贊助的某單位某人摸摸鼻子拿去繳了,單位的正義感面臨現實經費不足問題終究還是要低頭!
furskudryashov wrote:
花錢請人拍攝違規影像(使用時間相機),上傳給我(使用InMyEye)後,由我親自"具名"檢舉(使用FixTW),確認開單後,我再按件付錢給拍攝的人。
幾個月下來,不但住家附近違規明顯減少,也和承辦人員多次溝通,建立良好默契,實名檢舉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可怕!

轄區是哪個單位?

Birkdale wrote:
支持樓主...(恕刪)


原本我檢舉用的名字叫 簡矩達
只要有人打電話找我就知道個資被外流了

必須支持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請樓主要堅持下去

台灣需要更多像樓主一樣有良心跟勇氣的人, 給你一百個讚


ps為了自己生活環境的安全與舒適, 我也是每天具名檢舉沒再怕, 如果被人扁還可以大賺一票, 哈~
furskudryashov wrote:
越想越生氣!交通違...(恕刪)


給你100分
ReRetatata wrote:
.不小心檢舉到有權有勢的大哥/大官們.(恕刪)


真的有料就直接消單了,民眾檢舉最多罰金的大概就是高速公路3000元吧!

會計較 3000元的 是卒仔雜魚, 還是大哥很明顯了
支持樓主
furskudryashov wrote:
越想越生氣!交通違...(恕刪)

furskudryashov wrote:
如果各位實在擔心檢舉個資外洩,通通把影像傳給我,只要有明確時間地點,讓我一筆一筆為各位檢舉!
不再讓違規魔人囂張!

沒圖沒真相!!圖哩??
哪來的匿名檢舉阿??

不是網路上檢舉違規都要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嗎??

不輸入他會以為是亂檢舉,所以早就都有輸入資料才能檢舉了阿!

會不會是只打電話叫警察來取締的這種?這我倒是沒檢舉過~

網路比較方便資料打一打送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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