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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害人害己

併排停車我真的看很多
明明前面就有比較不阻礙擋道的位置
就因為不肯多走幾步路.....懶......
寧願併排停車造成他人不便
真不知道這種駕駛人的羞恥心在那裡......


richsng5 wrote:
真的連走兩步路都懶嗎?


不是,

是要停在正對店家,開門下車,

才能顯現身份珍貴不凡,

第一時間進入店家,店家才會以高格調接待,

不然平常都沒有人要理他,

只好開車去擺闊。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確認後方無車在變換車道離開。
大該3年前,居然有位承辦警察說我這樣也是違停(停在併排車後面5秒左右),
所以警員 "違法" 不舉發我的檢舉案!
但是沒多久,(三個月後吧)
這位警員真的沒有再出現過回覆我的MAIL中,
應該是被調離交通單位了吧!(此案部落格曾分享)


某個一直拿檢舉案件開單率來說嘴的大師,來回應一下,

多少檢舉案件就這樣被搓掉不開單了。





某一陣子,連續有幾位交通承辦人,打不開影片檔案,

要求補正,不然就要退件,

我耐心向二位解釋後,第三位我就不管了,

補正的欄位,就放了張 jpeg 給他,

直接吐槽 :






後來就沒退件了。
J大, 您這回覆真的是太猛了~

RX78NT12003 wrote:
併排停車我真的看很...(恕刪)
請點我ID看精彩文章

Jack 你好棒 wrote:
補正的欄位,就放了張 jpeg 給他,


厲害,

新北市舊系統時,我也曾被用這理由不舉發,

今年一月新北市更新系統後,

應該不可能有承辦員敢再用此理由不舉發。

新系統倒是有一個比較不人性的地方,

就是汽車,機車選單不對,

就有可能不舉發。

但明明機車在法規的定義就是汽車呀,哈,

我盡量不要選錯囉。

哈,經驗回覆給大家,

對交通有任何幫助的,都提供給大家參考參考,

併大是祖師級的了,

與併大一同前進。
有一年過年我去忠孝東路吃飲茶
我把車停在市民大道的地下停車場
忠孝東路紅線停得滿滿的 過年就可以亂停嗎?
明明是民眾自己不想花錢停車 怪到政府頭上

jackchen101 wrote:
我覺得政府一定要有建停車塔的觀念,然後國中小要建地下室停車位,開放收費讓外面的車能停,再來抓這種併排,不要一味只發車牌
停車場位置很多
附近街道一堆 紅線停車 併排停車
這種情形在台灣是常常有的
這種有空必檢舉的
把我們守法的當白痴就是了
玲北閒閒有的是時間跟這些違法者玩玩

richsng5 wrote:
這些人就一定要在飲料店門口,便當店,補習班前併排...(恕刪)


是這樣停才有氣魄, 彰顯不凡氣質 !

如果幸運被撞到還可要求新保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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