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謝謝你喔~只是這件事情一拖就是2年的時間真的覺得很煩尤其是爸爸和媽媽為了這件事情心情受到影響...並不是我們不想和解,對方求償太不合理..我們真的無法接受~我們還是被撞的一方,只盼民事也能順利落幕~
樓主有說我方(我們是乙方)兩位當事人也有擦傷及肋骨骨折,樓主怎不想說民事反訴呢?刑事部分已經無法挽回,民事部分對方所提出旁償金額合不合理要有收據等支持,樓主也可以檢具相關收據,向對方提出民事賠償,若依過失傷害判決內容來看,雙方都有過失責任,可能責任比例50:50,所以樓主總求償金額可能會依照比例來決定,對方應該也是如此想法,所以賠償金額才故意提高。針對不合理民事賠償訴訟,建議樓主可以考慮反訴為手段,增加手中談判籌碼。供樓主參考
songfutsai2314 wrote:刑事部份算是已經定案了~民事部份對方獅子大開口~從一開始的807萬,後來調解後變成近100萬到最後對方又再追加變成要索賠200多萬~不懂,為什麼賠償金可以這樣改來改去的...接下來我們還可以怎麼應對呢~...(恕刪) 和解不成就等民事開庭讓法官判了
songfutsai2314 wrote:嗯嗯~謝謝你喔~只...(恕刪) 對方開天價就跟他走法院走到底吧,假如是對方造責比較大那就比較不用怕了。到法院各種賠償都是要舉證(單據、診斷證明、薪資證明),不是想要多少就開多少。你自己的部分也可以舉證要求對方賠償。舉個例子:假如肇責你3對方7法院判決你損失50萬,對方也損失50萬的話。肇責比例算下去,對方總共要陪你20萬(50 * 0.7 - 50 * 0.3),你反而不用賠還賺只是遇到這種最後一天才來陰的真的很無言
光醫療費用十萬應該就不合理,除非無健保,開庭可要求依健保計費,自費部分應不計入賠償費用,不然光手術有幾千元的也有幾十萬元的,而且受傷原因主要是對方車速過快,不是自行車能造成的傷害,所以傷害比例不合常理,還有美容部分,至於工作與精神傷害同造成受傷原因比例來計算,應該更低,滑倒部分應要求自行提出國賠說馬路設計不良造成我也都是騎自行車每天20多公里上班,還真是要注意這個個案判決
結論: 以後車禍受傷要先驗傷後,提出以下兩者先自保,申請鑑定報告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有效民事求償收據,2年以內提出,切記一次付清,不可分期付款 拖過半年刑事,請對方自己去跟銀行借後續是否出庭理賠等,可以跑 和解和解書:甲方xxx、乙方xxx,本次車禍糾紛,甲方即日起 放棄 對乙方「刑事告訴、民事告訴 求償」若甲方有違規對乙方提出「刑事告訴、民事告訴 求償」則 賠乙方xxx萬元 或 甲方求償金 xxx倍先投保第三責任險很重要,千萬以上會比較好隨便一撞都可讓你保一生,比定存投資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