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不看路的我就被撞過,我被撞還要我賠對方,雖然我這邊道路是有車道分向線,對方從我的右方巷子出來,大家一定認為奇怪,有車道分向線不是應該是主幹道嗎?很抱歉,交通事故裁決所和法官都認定是相同性質且相同車道數的道路,認定我是左方車要賠他!所以在台北市要小心地上沒有畫寫停、讓等的路口,台北市很多都沒寫, 所以要小心。
這台灣的汽機車駕駛人真的要多注意 駕駛人沒有路口減速遇到幹道停車看請楚再走的觀念 真的很危險 常常在路口減速要看清楚左右來車時還會被後面的按喇叭 常常覺得在台灣巷道比大馬路還危險 而這樣的違規行為也從沒看過有人因此被取締 唉.......
大鼻 wrote:直接衝出來的真的很... 希望老天爺有天會收服這些沒駕駛水準的人(恕刪) 別再這樣說了 收服他的人 在台灣會很雖的 一定有責任的就算沒責任 也要上法院 搞很久 對方一定告你的那種小屁孩 壓車衝過雙黃線 被撞死了 父母一定告你沒減速 不然不會撞死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