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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車逼到自己去派出所拆牌給警察扣

喬治奇摩 wrote:
如果前面是一輛開很...(恕刪)


對,所以就是前面那部很慢的toyota要讓道阿! (當然 或許版友又會揶揄開TOYOTA的駕駛怎麼會懂得要讓道這種再簡單不過的基本交通規則‧‧‧) [所以就是開TOYOTA 就不懂啦 所以不讓啦! 那現在換成機車‧‧‧ 又不會將機車當成TOYOTA來同等視之了]

那換回這場景 就是前面這部機車讓一下!!!

根本就省下兩造的寶貴時間啦!


(內側道 超車道 快速道。 樓主堅持機車也有路權這一點。 但,就算今天他是開車,就後面的比較快,人家也閃大燈示意了,就讓後面的快速車先過, 這不是很基本的常識嗎?) [我是指一般車啦,如果是刺龍刺鳳的那種 我就會刻意裝不懂 故意擋]


且後面那部 早就點喇叭, 閃大燈示意前車讓啦!


要是說小黃一開始就狂按喇叭 還是刻意喇叭音大聲,這就是小黃的問題。

但就影片看來 沒看見!

=


當然 或許前車真的沒這一點基本觀念。

所以就是後車從慢車道超車就好了。


如果我是後車,通常看見前面那部機車長時間開在內線道。 (100%馬上聯想到是個年輕人,應該上01。肯定就是看見了 內線道 有機車路權,會很捍衛機車路權,同時會有行車記錄器! 大概也能完全猜中騎士內心真正所想!! 所以就是繞過這部機車就可以了!)

[可問題是,右手邊又不是沒有路可以騎! 又或是快速道後面是一輛煞車完全失控的聯結車?一樣要堅持捍衛所謂的路權嗎?]

還是後面是一部酒駕 極高速行駛而來的自小客,連叭都不叭,閃燈都不閃, 直接撞擊!!! 這時還要主打捍衛路權嗎?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


個人覺得 若時間 精力充裕 可將個人特色發揮於或許路上到處撿對騎士有害的奪命物。(我個人撿了九百六十次以上了)

或積極於工作 賺錢事上!(做為將來成立家庭的基本基石!)


路那麼大條, 且影片前段 慢速車道的現代,速度也是高過於機車。 原則上超車道利用完 速度又沒很快的話 進到慢車道,應該是一種蠻正規的路權。 有些事原本並不用發生,不必刻意去造就出來浪費自己生命時間無關緊要之事。(在有限生命中 要如何存個一千萬 兩千萬 五千萬 一億,已經夠花時間了。實沒必要將時間浪費在一些本可避免的事上)

Mirage-Ulysses wrote:
對,所以就是前面那...(恕刪)

廢話少說 掩蓋不住你就是那小黃的心態
所以行人也走很慢就可以逼嗎
一下車種分流 一下車速分流 四輪想怎樣就怎樣
機車也不是慢車 "讓" 憑什麼
PlantariS wrote:
廢話少說 掩蓋不住你就是那小黃的心態
所以行人也走很慢就可以逼嗎
一下車種分流 一下車速分流 四輪想怎樣就怎樣
機車也不是慢車 "讓" 憑什麼


1.我前面有提到 我主要交通工具是125cc機車

2.通常我的角度是機車騎士角度,後車示意要讓,若我在快速道,我便讓道。 就算沒後車,我(機車)超完車之後,也是回歸慢車道。 [純粹只是國道內側超車道使用完 回歸中線道的基本原理。 我不太能理解無緣無故去佔據內線道的用意與用途或其實用性為何?]

3.










我還有四五千萬沒PO過,要是將來有PO,再回到這樓來補上。


我是中年大叔了,純粹只是看見原本不必浪費時間 不必浪費心情,記憶。 原本可以去杜絕的事情

還必須浪費時間消耗在這事上! 認為意義性並不大! (如果我的生命不斷耗費在這些似乎沒啥意義的事上,我存不到好幾千萬‧‧‧)


[若我年輕時也是在這些疑似根本不必浪費時間與心力的事上消耗時間,今時今地,我可能連一千萬也存不到!]


(生命中還有更多事 能突顯個人風格特色。 如我上面又提到過的, 路上到處亂撿對騎士奪命有害物,也是很有特色!)


4. 沒事了。 我只能用我的角度來看!!! 我認為這時間 浪費的沒啥價值。 (同樣的時間消耗 用於多賺十萬 多賺五十萬 或許意義性更大)


PlantariS wrote:
所以行人也走很慢就可以逼嗎

5.行人不得走在快速道!因危險。

最好也不要走在慢速道,也是危險。

最好就是走在人行道!

若不得已走在慢速道,當然不可逼! 且 行人必須靠最外走!

慢車道上的車輛要過行人旁邊時 最好放慢速度,給出至少一公尺多的安全距離。(盡量別驚嚇到行人)



PlantariS wrote:
廢話少說 掩蓋不住你就是那小黃的心態

痾,完全錯誤。 你可試著幻想一下 你是一名中年大叔 大概有九千萬 手腳又比一般人俐落許多 以此為前提

前面有一部較慢的車 或機車

照常理來說 不可能會浪費時間去閃前車燈(浪費時間) 或叭前車(浪費時間) 或慢慢等前車主動靠右(浪費時間)。 慢車道還有如此廣大空間, 油門輕輕一踩立刻可超過快速車道上的前車。

(我開車非常少按喇叭滴。 除非是遇到極兇狠那類的!)

=


痾,不管是你,或小黃駕駛,或機車騎士。

我要表達的只有 要珍惜時間 (原本真的不必浪費到任何時間)。 等你們到了我這年紀時,就會知道時間有多重要了!


=


PlantariS wrote:
一下車種分流 一下車速分流 四輪想怎樣就怎樣
機車也不是慢車 "讓" 憑什麼


我騎過的機車有四部,總里程大概三十萬公里。
(最後這部GSR125快達十萬公里了,這部應該有騎到二十萬公里的實力,我猜。)

開車的里程數,遠遠低於機車的三十萬公里!

原則上 我可算是二輪族! 但也有部車車!


不用先栽個四輪族的頭銜在我身上!




雖說我有騎(125cc)三十萬公里的經驗。

(不過我真的會很希望我後面沒什麼汽機車。原則上最好我的周圍都不要有其它汽機車靠近。 痾‧‧‧)

可幻想一下 你有三千萬左右的現金 身體健康。 這時不管騎車或開車, 理論上不會去管什麼路權那些了,最重要的一事就是自己的身體絕對不可受到任何損傷。 次,會希望整體車流順暢 大家都不要受傷!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啦!


(不知拍攝時間是幾點,有時晚上十 十一 十二 一點 我還在外面趴趴造騎車時, 一律將所有汽車當成都有酒駕 吸毒 打瞌睡來看待!最大的重點就是保護好自己。 我一部小小的機車, 隨便一部什麼小車 酒駕的從我後面偷襲我,來個斷手斷腳 還是全身癱瘓, 我這九千萬到時有啥意義。 看的到 用不到啦! 我還在那邊那是我的路權‧‧‧ 有用嗎?)




有時 我是會比較公正去看待一事。當然 機車有機車的立場 汽車有汽車的立場。

如同樓上這位版友 也是有其想法。 我也是會思索 若今時今地 我可能二十初頭歲 總財產不到一百萬或不到五十萬,或許我的思考觀點也會跟你相同?


痾‧‧‧ 那看樣子在本樓應該說 樓主好棒棒。 才是正解? 我已經說了。 可以了嗎!
不過你也可以走外面啦(如果附近有車的話)少人家眼紅你也沒損失-修身養性
多少可能降低些事故..吧?當做功德也好

雖然遇到這種突然就7pupu的確是讓人蠻沒哲的就是
Mirage-Ulysses wrote:
1.我前面有提到 我...(恕刪)


不是很懂他的問題和你的回覆
需要你PO身家出來證明什麼?
BASG wrote:
不是很懂他的問題和...(恕刪)


怕大家不知道…!??

01還真多人才

這棟樓真是莫名其妙的好笑

訊源:Accuphase DP-70V 管機:Melody SP9-R 訊號線:TaraLabs The One 喇叭線:Shark 406、ATL
這就是一種三寶的概念阿!

跟高速公路佔用內車道不是一樣的意思~

整路明明外車道就沒啥車,機車為啥要一直騎內車道?居心何在?

很多人不懂喇叭跟閃燈的意思都會誤以為挑釁~

計程車可能趕時間按喇叭表示要妳讓讓的意思~

如果外車道車多那你騎內車道那還說得過去~

可是影片看來外車道明明沒啥車,那你機車幹嘛不騎外車道偏偏要整路一路占用內車道呢?

雖然機車有路權沒錯,但你這種行為就是感覺很固意想引來爭端~

你騎很快那騎內線可能沒人會想理妳~

今天重點在於外車道沒啥車流,你又騎慢慢的佔用內線,別人當然會不爽!應該可以說誰遇到誰倒楣~

jason001007 wrote:
這就是一種三寶的概念阿!
跟高速公路佔用內車道不是一樣的意思~

你駕照是換的?高速公路是有超車道 一般道路是沒有的
誰才是三寶
chun000 wrote:
是重機嗎?如果不是那以後大家都這樣騎好了
是重機嗎?如果不是...(恕刪)

為什麼不能這樣騎?
如果右側是可以直接右轉的,
直行機車當然要走內側啊!
更何況如果內側沒有禁行機車,是可以走的。
而且,有很多汽車開得很慢,根本路障,
機車時速隨便都破百,比不少汽車快多了。
Kang-Wei Tzou wrote:
為什麼不能這樣騎?如...(恕刪)
所以現在機車也不用兩段式左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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