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nchen wrote:
1. 老大,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機車騎在水溝蓋上?
騎在水溝蓋上,這只是一種形容方式,你真的不懂什麼叫做機車/腳踏車騎乘的安全駕駛吧?
政府會告訴你,兩車之間到保持0.5公尺的最少安全間距,但考量你自己摔出去的安全距離,左右最好要各有1.5公尺寬的安全距離
沿著路邊騎,滑出去時,你就只能往水泥護欄撞上去,倒楣的是你自己
munchen wrote:
2. 甚麼切來切去, 你沒看到是被逼車才有這樣的反應嗎. 你從後方行車紀錄就可以看到行車的動線一直是直的.
你再仔細看看前方鏡頭的動態與街景的路線,機車一開始的動線就已經不對了。要不被汽車的對角撞,那就騎到汽車的正前方,騎到車道正中間,走中間車道,不要傻傻的靠右騎
munchen wrote:
3. 慢車道是給腳踏車騎的? 我還真不知道這條交通規則是甚麼時候改的.
要不然是給四輪大爺臨時停車用的?
沒有要路口右轉、沒有要靠邊停車,汽車離慢車道愈遠愈好!(沒錯!機車是汽車的一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