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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上五楊急切釀連環撞 來猜後車肇責多少

這國道警察也真好笑,

前方左側車道CRV 臨時切換車道,

說外側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原本外側車道前方的安全距離已經夠長了吧!


果然, 我才在國道被電子眼採證,

開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

最近,國道抓這個很勤!

jean3760 wrote:
高速公路遇到這情況...(恕刪)


真的不要閃,直接撞就對了,直接撞沒肇責,閃了被別車撞了包準有肇責。
警察說的沒錯啊
依目前的法規來看,一碼歸一碼
人家就算違規在先,你車只要有在動很難無肇責
除非能遇到一個進化成人類又有良心的法官
這個判定也太扯,從CRM的行車紀錄器看起來已經離前車很遠了,誰會知道AUDI會跨越雙白線硬切進來,而且這個速度CRV剎車,才會引起
他跟後方車輛的危險吧...


舞劍塵 wrote:
http://atw...(恕刪)
影片中國道警察楊梅分隊長表示,後方未保持安全車距有肇責。

我不知道要如何保持安全車距??大家循序漸進突然插進來一台車請問要如何保持安全車距??每個人當下反應一定是煞車,我的安全車距變成別人超車的空間!!那些警察或法官神邏輯不知重哪裡演變而來,因為出事不是他們,所以人人都講X話!!

笑話她突然切進來,是要保持誰跟誰的安全距離。
這個三寶真是害人不淺,
希望祂得到報應!


harker633 wrote:
這是誰給你的觀念?...(恕刪)


因果關係是亂切的三寶跟被切的車之間的事,三寶亂切跟被切車道的之間如果發生事故,自然肇責就有因果關係


badboype wrote:
奧迪跟Honda後...(恕刪)

就我個人的實際經驗
肇則是以路權來分的
HONDA任意變換車道造成原車道直行車輛(三菱)閃避不及撞上
是有肇責的
第三輛車(三菱)跟最後一台車的碰撞
屬同一車道直行車, 故適用未保持安全車距
(AUDI / HONDA)變換車道造成直行車輛(HONDA / 三菱)發生事故
不管有無碰撞
變換車道的車輛(AUDI / HONDA)無路權
故一定有肇責
不重視性能又沒有防禦駕駛的觀念(性能差的要讓性能好的先行, 避免性能差距肇事, 德國人開車的觀念), 那台AUDI本來就要轉了, CRV還平行不給過, 最後倒楣的是CRV, AUDI是插入那個車道, 所以他為那個車道的事故負責, 很抱歉, 撞車的苦主卻是因為CRV切入隔壁車道造成, AUDI已經打燈(無關有無違規, 而是有沒有打燈, 打燈就是CRV應注意), CRV應注意卻未注意, 很難把肇責完全推給AUDI, 因為還不到難以閃避或防止之情境, 且CRV原來的車道後車沒有再撞上去(正義駕駛安全觀念比CRV駕駛強多了), 所以AUDI無肇責或只對CRV車損負50~100%責任, CRV自已開到隔壁車道造成事故, 自已要負責

結論:
(1)此事故實主要為剎車性能差異造成,車子的性能真的不能太差, 原廠給的不足(常見日系國產車), 自已就要去改,
否則就是承擔這種風險,一般國產歐系與日系車100~0KM 原廠制動系統剎停距離歐系多半較優, 剎停距離少4~8公尺 , 差一兩個車身的概念。
(2)AUDI切進來時, CRV車主有剎了一次車, 卻不是剎久一點拉開距離, 這就是未注意之一, 再來要閃到隔壁也不看有沒有車, 這是未注意之二。
(3)江湖在走, 性能及防禦駕駛觀念要有, 三寶到處有, 你的車子性能及防禦駕駛觀念可以避免三寶的錯誤懲罰到自己
(4)撞過車之後就會了解一句,"就算你是對的也是錯的", 車子壞了, 後面處理事情, 修車, 沒有交通工具影響生活....., 麻煩一堆, 這就是我為何不太CARE路權, 只CARE安不安全及有沒有防禦駕駛的原因(全身而退, 與事故無關才是最高準則 ).....


後記:

如果有人在中間車道要切進外車道, 你一定要給他切, 千萬不要讓他停住, 有兩個案例就是駕駛堅持路權不給切, 結果切不進去的三寶就把車停在中間車道, 拖板車一來撞上三寶, 外加拖板橫掃5台車, 一次打包梭哈5台, 包括堅持路權不讓切的....路權沒有安全重要....... 本案CRV既然在三寶AUDI切入時已剎車, 何不離遠點或更早AUDI打燈時就減速看他要玩什麼花樣, 是我我可以選減速讓出前方空間也可以選加速讓出後方空間, 因為我車子性能較強讓我有較多選擇。CRV前面那麼空, 性能卻不足以快速往前開又不讓人先走, 算學一次乖, 下次開車作風記得要明快些.....



舞劍塵 wrote:
http://at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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