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看不出全部事實.違規這種事,如果是會影響到別人,被檢討是天經地義.但如果不妨礙其他人,有什麼好檢討的???就拿違規停車來說吧,有些是亂停,有些是根本不得已而違規.把這2種當成同樣的違停來討論,就顯得無理取鬧了.影片中有個片段,是1台車停在機車停車格旁邊.如果是這種違停,根本就還好吧,因為畫面中明明就有空間讓機車進出.
你的善心好意未必別人領情...只會換來這種結果...要就默默的檢舉...不然就是默默離開...很多人都忘了自己的身分...如果要這樣..就去考交通警察..上路看到違規就可以提醒讓對方離開...如此作法自己倒楣而已...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安全還是第一..現在的台灣社會...動不動就拿刀拿槍..小心一點比較好
殺一個遊民....這就妨礙到遊民了,怎麼會不妨礙其他人??還是你認為別人殺你並不會妨礙到你?隨便殺人還要談法治精神??呵呵....你舉例還要自打臉嗎??什麼叫法治精神?撿到1元要交到警察局嗎?法律是死的,是為人服務的,不必死守法律文字,要在乎的是法治實質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