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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違規拖吊都要鳴笛才能拖吊,檢舉也應錄影1分鐘才能檢舉

無量之海 wrote:
馬路如虎口,大家小心...(恕刪)


違規停車就像把老虎的嘴巴張開,叫牠看清楚誰能咬下去。只是剛好被檢舉時是讓老虎咬到自己,記得~馬路如虎口,不要亂停車,平安又順心。

我如果被現況逼到需要紅線停車的話,我都會做好被違規達人盯上的準備。如果沒做好這個準備的話,我會繼續繞找停車位。

無量之海 wrote:
這樣才能減少爭議的...(恕刪)

是來反串的吧
那你違規前怎麼也不先向四周大聲宣告?


感謝樓主
我決定出門刷一波並排+紅線停車
新竹鳴笛超級小聲的 在室內應該都聽不到

不過早期新竹被吊的機率應該是趨近於0 這幾個月有提高一些

但是拖吊車都還是主攻巷弄 主線道 大馬路還是不去處理

違規就是違規,不要說到好像多有道理
我自己在檢舉,看到貨車載送貨,我是都會放過
但是不代表這樣的行為就是合理的

你想到的是你自己要送貨
其他用路人呢??
你有沒有看到後面的車輛為了要閃車要擠成一團??
你送貨為了賺錢,別人想要的只是一條順暢平安的道路
要停之前,為什麼不多替別人想想呢?
出來工作賺錢,大家都有大家辛苦的地方
送貨有困難,你應該去尋合理管道改進,而不是忽視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自己方便先

無量之海 wrote:
這樣才能減少爭議的...(恕刪)

國外是警察須在車旁測時十分鐘車主未到場,才能開單。
真可憐
為路上那些被你擋到的駕駛感到不值
樓主問錯人了
這個版很多人都住深山裡
沒看過外面的世界

simon945168 wrote:
無奈的違規?例如?


才昨天的新聞,媽媽背著小朋友騎機車,被檢舉開單。
這應該夠無奈了,她們沒有影響其他人,曝露的是自己的安全風險。

當然,你也可以說她們活該,不過,不具同理心,就個人定義,不能稱為人。

無量之海 wrote:
沒車位停黃線下車30...(恕刪)


現行法規就是這樣認了吧,台灣的道路設計本就有問題,你違規停一下就有可能造成重大傷亡,我遇過大榮貨運大剌剌停在外側車道下貨的,不檢舉你檢舉誰?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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