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草膏 wrote:
這是一種氣憤下的語氣,為人母,兒在年輕時突然走了
母親雖知道不關電箱,但情緒無法控制下講的話,不得當真
多點同理心就行
對啊 所以交通事故,不管三七二十一,都是先告車子較大的,先告活著的人,先告受傷較輕的人...
反正重點就是要錢....再來就是牽拖人事物,有機會的就拉下水
偶家社區這附近也是一個案例
超大十字路口多時相號誌,一騎機車屁孩高速闖紅燈頭跟另一向綠燈起步的高速屁孩相撞
闖紅燈的屁孩沒救,綠燈起步的輕傷 (這群學校的屁孩族群常看到闖紅燈逆向行駛等等)
路口一堆等過馬路的行人人證 ,還有人去筆錄
家屬及親朋好友就是天天在社群問說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影像要還原事實...就是不肯相信自己小孩是闖紅燈肇禍的那個...
偶現在就教導偶小孩說,不要造成社會負擔影響他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沒爭議的就自己一頭撞死吧..不要牽累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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