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射裡面 wrote:不管是不是真的民眾只要心中有疑慮,或者看了礙眼先檢舉了再說檢舉人無須確認或者證實檢舉之後,後面自然會有公權力單位進行查證民眾只管檢舉就對了,後續自然會通知車主到案..(恕刪) 你都知道是假車牌,你檢舉是會通知鬼到案呀??~零分!!你這個跟個老笑話一樣,有人的車當場被搶一路長揚而去了,警察問你有看清楚小偷長相嗎?[沒有,但是我有記下車牌號碼~]
罪有英德 wrote:這是啥想法.先抹黑在說嗎?大街罵人.暗巷道歉嗎?酸民的心態嗎?綠蛆想法嗎?) 他是誰?我沒興趣...按他的想法...我碰到他看他不順眼時[先打再說],後面的結果程序...老子有錢賠錢就是了.可以這樣嗎?
蓋大樓 wrote:此人一向是錯誤的知識!此人一向是編造的常識!此人一向是偏激的言論!此人一向是沒有邏輯的理論!此人一向是異於常人的見解!繼續閱讀他的文會變成外星人! 你知道這樣符合公然侮辱罪嗎?限你三天內登報道歉、M01發文道歉,否則將進行提告訴訟!!切莫自誤!!
L7老頭 wrote:你都知道是假車牌,你檢舉是會通知鬼到案呀??~零分!!你這個跟個老笑話一樣,有人的車當場被搶一路長揚而去了,警察問你有看清楚小偷長相嗎?[沒有,但是我有記下車牌號碼~] 然後第二天被害人自己就被通緝了
別射裡面 wrote:你知道這樣符合公然侮辱罪嗎?限你三天內登報道歉、M01發文道歉,否則將進行提告訴訟!!切莫自誤!!...(恕刪) 你恐嚇到我好怕!你少了PO我上面那行字裡的ID.別射裡面..請問你是誰?標準的對號入座然後說要告我?有勝算趕緊去告.我等你!順道告訴你.我年薪近千萬.如果你告不到我.你等著付出慘痛的代價.我的律師索求的賠償項目絕對讓你背債!重點:不要動不動就開口玩訴訟這遊戲.小心玩火自焚.有些人的名譽不是你能隨便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