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覺得"字"寫的不太好看,大概推測出一些。對方撞你的車子,記得一定要向對方要求財損。車禍只要雙方都有責任,都是可以雙向求償的,財損的部份,肯定對方要賠你更多。而人身損還有強制險可賠。違規停車畢竟不是車禍主因。交通法規上沒有將違規停車列在法規前面。
請輸入30個字 wrote:一堆汽車嘴臉,也不想看看是自己違規,建議交通部修改法條,去除因注意而未注意,讓汽車賠死,以為自己開車很大就能隨便亂停 不錯唷以後機車違停被汽車撞到去除【因注意而未注意】 汽車不用賠
請輸入30個字 wrote:一堆汽車嘴臉,也不想看看是自己違規,建議交通部修改法條,去除因注意而未注意,讓汽車賠死,以為自己開車很大就能隨便亂停...(恕刪) 是誰家裡有汽車就沒機車,還是買車以後就永遠不騎機車,年紀輕時沒錢買車還不是都騎機車,騎機車出門買便當、買菜、逛街、上班、上學、鬼混、搞怪、雜七雜八一堆事。你騎機車停車就一定停機車停車格嗎?還不是停路邊、店門口、騎樓、紅線黃線白線+馬路中央雙黃線亂停一通。發這種言論不是反社會人格,就是自己沒錄用一輩子都買不起車(養不起),男人不要只剩一張嘴只會讓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