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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機車列為慢車並規定慢車(含機車)一律速限40

對阿!!都靠右阿!!
那就路邊不要違規停車阿!!
行人不要衝出來阿!!
開車門用點心阿!!
大車也不要轉彎!!
小黃也不要載客阿!!
四輪比較屌阿!!
大家一起塞爆阿!!
天照 wrote:
自行車徵燃料稅??你認真??自行車上路是有燒汽油嗎??...(恕刪)


你吃飯沒使用 油/電 嗎??
奇文共賞
好像後面有個洞
哦我是說頭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恕刪)
看到某些人與現實脫軌 真替他感到悲哀~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恕刪)

標準的引戰文

吃飽太閒嗎
限速40 我看汽車也別轉彎了=ˇ= 一定會發生擦撞之類的。
別忘了還有直行車先行...
請政府及樓主送每個有駕照的人一台汽車就解決這問題了
yuyu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恕刪)


建議將汽車規定少於兩人乘載不得上路 這樣才能維持交通順暢

bear1234 wrote:
建議將汽車規定少於...(恕刪)


機車限乘2人,所以"汽車"使用準則應該是"高於機車搭乘人數".

汽車其實應該要限制不能小於三人搭乘(除行動不便與孕婦除外). 但例假日不受此限.

每天上班在路口等紅綠燈放眼望去,幾乎都是一車一人.

....

... 幸好我是搭大眾運輸 or 自行車通勤.

路上車少,自然大家開車/騎車就比較不會心浮氣躁,自然就安全多了.
九樓無敵正解。另外,想把人趕到右邊去,你就最好開車都不要右轉,右邊的車絕不會再讓你了。最好也不要路邊停車擋住我們的路,製造我們的危險
出來選柯p的接班人;叫你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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