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viq123 wrote:
我是在被告前方的直行車,沒理由也不需要減速讓後方要轉彎的車,
方向燈也不是打了就最大,想轉彎就轉彎!...(恕刪)
並行變前後,你有看視頻??
你要堅持你的理念很好
請通知大家你平常在哪個路口轉彎
大家來去直行一下
保證你出門只能直走
互相一下是會怎麼樣?!我真的不懂
因復仇而誕生 wrote:
而且用一開始逼車扯太遠了吧,你確定不是死角 你沒關門嗎?
jackky wrote:
1.右轉打燈很正常 ...(恕刪)
bzchang wrote:
汽車要右轉,你不讓就加速直行就好了,一直卡在人家車行動線上,在我看來也是用路權逼車啊
更何況最後汽車讓你先行了欸
大家檢討你的是後面這段,明明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嗎?
主動去挑釁,還要告人,哪門子的是非黑白啊
呆呆兔 wrote:
你要不要再讀一下法院的起訴書阿
個人覺得你一直執著在自己的想法裡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