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天下午5點左右從警局回來我有打電話跟對方明確表態警察確定我沒錯,而且對方在中間都沒有打個電話關心,當天調解對談還聽到小小聲他修一個保險桿要2萬,明顯獅子大開口,後來調解委員才剛問我:「你覺得對方至少賠償你多少金額?」,我還沒開口回覆,對方就直接開價6000,過程幾乎被對方控制,連調解委員都用傻眼的眼神看著我,調解委員就直接回答:「人家年輕人的機車蠻新的,維修要12650,你只賠6000太誇張了吧?至少10000吧?」對方:「一個機車而已,一萬太貴了吧?那8000可以嗎?我甘苦人哎!」我幹在心裡(你辛苦別人不辛苦?我這台機車是用存了18年的壓歲錢當頭款+辛苦工作一年繳完車貸,細心保護的要死,你他媽的一個迴轉就給我買單),最後勉強折衷9000元和解 (剩下的讓他自己跟保險公司慢慢玩


現在我的機車算每天上學通勤、工作跑腿外送常常用到,雖然也有開車,不過開市區也不方便,而且維修就沒車騎就先暫時不修,主要也因為學校機車多,換新殼再被刮到也心疼,可能等畢業後再修,不然就是存錢往更大的排氣量升級,也謝謝大家的關心和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