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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朋友,這台車有違規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以上,我想用罰款來看可能會比較感受深刻XD

wieter wrote:
樓主的意思應該是檢舉...(恕刪)



W大說的沒錯,因為當時是直行綠燈,而下個燈號就是左轉燈號。
左轉彎待轉區線不就是直行車道綠燈時待左轉車該停的位置嗎?
如果大家都不去停左轉彎待轉區線不就影響後方車輛?
檢舉我的人認為我是插它隊未免也太玻璃心?
這樣檢舉會有獎金嗎?

另外我經常走基隆路高架橋下辛亥路匝道左轉,有常走的人就知道
該路段左轉角度非常小而且很多馬上會切到右車道準備右轉復興南路,
如果我在這邊拍攝一天至少可以拍到上百台車左轉橫跨車道沒打右方向燈。
除非大家都甩尾過彎不會跨到中間車道。

joy0328 wrote:
請問各位朋友,這台...(恕刪)

硬要說的話就是你說的那樣
左彎車道應該駛入最內線(同線道)
後續再變換車道至你想要走的車道
左轉待轉區是給"那個車道的待轉區"

你從另一個車道跑過去...當然有問題,加上進入國道匝道,要申訴當然拿貴的去申訴

你可以檢舉他未進入待轉區待轉,不代表你可以切換車道插到那個不屬於你車道的"待轉區"

joy0328 wrote:
W大說的沒錯,因為...(恕刪)
或許被開單的原因是你過路口後,左轉燈還是亮著但是你從左邊車道跨到右邊車道吧(上頭那個看板不是的國道開始),很多平常駕駛人習以為常的開法,在法規上確實都是有問題的。

joy0328 wrote:
我也意識到後方檢舉我的車主是挾怨報復,因為當時在等左轉燈時,
他停在停止線而未停在左轉待轉區,而我本來是停在他旁邊一樣是左轉車道,
我看他綠燈直行不去停左轉待轉區,我就自行開到他前面的左轉待轉區待變燈左轉



原來簡單的說,就是等待左轉時,對方是最內側的第一輛車,你是並排中內側的第一輛車,結果你插到最內側對方的前面去

那你說對方是挾怨報復,那你自己應該也覺得自己這樣會造成對方有怨了吧?
這個影片想表達的太不明確了

想到我之前遇到的Toyota三寶
內側兩道都是左轉專用道
左邊是遊覽車,後方是三寶
我在右邊車道
理論上
應該是左邊車道轉過去左邊的車道
右邊車道轉過去右邊的車道
可是遊覽車因為太大,所以只能轉到右邊車道
那它這樣是不是變成侵犯我的車道
不過我想一般人不會介意的,大概就是讓他走吧
後面的三寶更神了
跟著遊覽車走右邊車道
還給我逼車長按喇叭
害得我只好再讓他走

防衛駕駛很重要
多站在別人立場想一下自己的開車風格
如果自己沒錯
那就申訴吧
樓主好
你自述他停在停止線而未停在左轉待轉區,而我本來是停在他旁邊一樣是左轉車道,我看他綠燈直行不去停左轉待轉區,我就自行開到他前面的左轉待轉區待變燈左轉。
左轉必須先駛入最內側車道,既然對方在左轉車道停止線前,那你切到他前方,你勢必要從內2車道切入,如果內2車道不是左轉車道,那樓主是違規了,目前交通法規沒有規定說,左轉一定要在左轉待轉區,但是如果沒有左轉待轉區,一定要停在停止線前。
檢舉你的應該是不爽你切到他前面左轉。
我是依你拍攝的影像所做的敘述,可以互相討論~
andrew3688 wrote:
他停在停止線而未停在左轉待轉區,而我本來是停在他旁邊一樣是左轉車道,
我看他綠燈直行不去停左轉待轉區,我就自行開到他前面的左轉待轉區待變燈左轉.(恕刪)

對方停在左轉一
你停在左轉二
然後直行綠燈亮了,他沒前進到左轉一的待轉區等待
然後你就直接行駛到左轉一的待轉區等待(等於插到他前面去)
他心中生恨不爽,
剛好你已變為左轉一,當左轉號誌亮了,你行駛轉彎後又沒轉到內車道,而跑到中線或外線
所以他就檢舉你了
如果全程錄到你整個過程,這一定會檢舉成功


左轉後變換車道 沒打方向燈 (已屬高速公路範圍),罰款3000大洋。

非高速公路範圍 沒罰那麼重!

不然樓主檢舉CRV目標車試試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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