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家子弟 wrote:真好台中市太平轄區的幾乎都會幫車主找理由不開單 您誤會了!這是承辦人回覆要函請氣象局與監理站認定當天的天候,與該燈是否確定為霧燈。待兩個機關都回覆確認後,就會另外再開單告發了其實~除了太平,台中大多數的分局都是這樣處置的喔!
大大您好:我也是在台中市.警察也是這樣回答我的!所以我也會懷疑!警察到底會是否真的會開立罰單?只是不知道這樣說的是真的嗎?!還是警察用來安撫民眾的緩兵之計呢?!其實根本沒有送件到這兩個單位呢?strive wrote:您誤會了!這是承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