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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車禍要申請調解、或上法院,但沒對方完整資料....

你可以先用傳簡訊,
簡訊目前是沒辦法設定什麼黑名單,
基本上她會收到,
你簡訊告訴她,
請她在3日內主動和你聯絡,
否則因為找不到她,
所以會直接提告,
一般人看到後多少會怕,
反正試試看,沒效再想其它辦法,
沒保車體險只能先這樣嚕~
-----------------------------
原來,樓主已經傳過簡訊了,
我之前有遇過,
我就連續一天打10多通+簡訊問候,
連續三天,自然就回電話了,
反正,別半夜打過去,正常時間打和傳簡訊,
自然會對她有壓力,
試三天,不行再說~
依個人經驗~
只要當時有報案做筆錄.那該有的資料都有了.要告都不是問題.拿相關文件去法院申告即可.
個人遇到的是完全的不理不睬政策~初期還會打電話恐嚇.之後完完全全不理你,區公所調解不到,法院調解不到.
沒關係,我還是跑自己的流程,最後法院要裁判的時候,人就會出現了.不然對方敗訴機會很高.而且好像會通緝吧?
像這種不複雜的案件,主要是跑法院時間會拉長,但大概去2~3次就結束了,法院都會寄通知信告訴要出庭.


有住址後先給他一張存證信函請他自愛
3/1之後,補休滿一年都可以直接換錢,存證信函內容一併告知他浪費你的時間你都要提告求償
純車損:民事,不告不理,要事發2年內提告,絕對不會被通緝

律師:非必要,若請一審級約3-6萬,不能向對方索賠,法院不會判律師費給付

調解:對方可不理可不到,您也沒辦法

提告: 要先預付裁判費約索賠金額1.1%,精神損失賠償不會判給您.若修車其間有需租車可以憑合法收據索賠,會判給您

判決後,對方還是可不給,那就要去申請強制執行,扣薪1/3 或 扣動產/不動產拍賣

建議:先申請調解,不用錢
若no show,告民事小額簡易庭不要請律師自己提告,還是會強制調解一次,然後半年內速審速決,再拿判決確定去執行

金額 只有2 萬,應該不會脫產,強制執行扣薪就可拿到了,只是很耗工

祝順心

raymond0715 wrote:
春節時在國道上被一個小女生撞上,後來雙方一起開到國道警察局做筆錄。
小女生說她會賠償,我們也相信了,拿了報案聯單就走了。

筆錄做完後警察給你的報案單上會有雙方的聯絡資訊啊!不會只有電話的,應該有姓名、戶籍地址等,有這些你就可以提告了。
跟我碰到的情況一樣。
撞我的對方也是避不見面,躲到現在已經超過二年。
建議直接從報案的派出所直接報案,先從民事告起,可要求強制執行。
若強制執行對方也不理,就可直接告到刑事控告對方詐欺。
初判不需要到原分局申請

只要有報案單 自己上網申請即可

還可以選擇哪間分局領初判表~

既然雙方都無這方面保險~

可以不用等初判~直接先去申請調解

調解不到~直接到地檢署申告 只能告車禍賠場

事後就等檢調通知!

通常接到法院通知都會出現的!!
就我知道: 沒有人受傷,是純民事,檢察官不介入,警察也不會介入,也不能在警察局提告,更不會移送...也不構成任何刑事責任
因沒有人受傷,而毀損不罰過失,所以是純粹的民事求償案件,派出所不介入,但是可以請他們轉送當地調解委員會,一二個星期後調解委員會就會通知你們雙方到場調解,但沒有強制力(也就是他們可以不到場)。

不清楚你們是怎麼撞的,但如果是對方從後追撞你的車尾,除非是在你突然切換車道下發生,否則肇責多是在對方。這個不用初判表也很清楚。當然如果是想增加談判籌碼,也可以等申請到初判表後再要求調解。
當時因春節期間車多,車速不快,對方就突然從後面撞上。
對方是左側車頭跟前車燈毀損,我們是右後方損傷-包括排氣管跟保險桿。

我們有裝行車紀錄器(但我們在前,功用可能不大。有交給警方了)
對方則無

肇責理論上應該是對方才是


最後防線 wrote:
因沒有人受傷,而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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