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市區. 是溪湖 二溪路 二段. 請樓主再往前開 1 KM 右邊有個沙發工廠. 旁邊有個限速標誌 寫著 50. 到了那裏算比較郊區了都還是 50. 現在樓主說你的 路口是限速 70? 說謊話要打草稿. 這條路我以前 1 年要走上幾十遍. 因為要去 BBQ 的工廠在二林驗貨. 所以以前警察臨檢和測速超多. 所以樓主還是開曼一奌得好. 免得荷包失血了.
a-fish wrote:你那隻眼喵到他早早...(恕刪) 你已陷入負面情緒只能明確的跟你說,若是我,不會出現你這樣的駕駛狀況這明明是不該嚇到的情形,在路口就是要提高警覺你明知有三寶會隨機出沒,經過路口,還不提前小心,能怪誰?他是不對,但你一樣也是錯誤的駕駛心態,沒有正確的防衛駕駛速限60,你開68,這就已經是錯的了。開在容許值,值得誇耀?真的出事,你跟警察說你開68,你一樣以超速來處理,你信不信?或者說,出了事,你敢說你開68?即然確定是超速,那再說什麼都是多說的了
oneway6573 wrote:說也奇怪...網路上...(恕刪) 你可能不知道台灣的現實面,因為這是法律問題,如果今天闖紅燈的掛了,撞的人就有可能要賠,因為台灣的法律還沒有免責條款,所以才造就台灣這麼多人違規,如果今天法律通過,違規,無照,事故一律免責,我想應該沒有人想白白被撞。我也是聽警廣請的警察來賓口中得知,內線道撞到沒走斑馬線的,走安全島的,一樣要賠,這是什麼法律阿!
勉勵 wrote:你沒本事就不要開車...(恕刪) 對向左轉?笑死轉彎讓直行所以以後闖紅燈也沒差反正有注意就好30秒過3台是有點扯不過路口減速要減多少才夠?每個人反應速度不同有些人不低於40就煞不住而且車子性能不同前碟後鼓一堆今天沒有闖紅燈會有這種事?那是不是全都改閃黃燈更好大家都注意更安全不是安全至上嗎?樓主保持68過去你又知道他沒注意了?是誰過路口不注意的?
kurokawa079 wrote:對向左轉?笑死轉彎讓直行所以以後闖紅燈也沒差反正有注意就好30秒過3台是有點扯不過路口減速要減多少才夠?每個人反應速度不同有些人不低於40就煞不住而且車子性能不同前碟後鼓一堆今天沒有闖紅燈會有這種事?那是不是全都改閃黃燈更好大家都注意更安全不是安全至上嗎?樓主保持68過去你又知道他沒注意了?是誰過路口不注意的? 減速的目的作為"隨時剎車之準備"連減速多少才夠你都不知道? 麻煩不要開車了拉68就是超速還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