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sung013 wrote:哈 酸民阿 自認"正義之士" 你們都是"聖人"重點是 政府鼓勵抓耙子文化 好像文革 小孩批判檢舉自己的親師朋友以前台灣和大陸最大的差別是大陸 每個單位都可以抓人台灣 只有警察單可以抓人現在的台灣 卻是'''' 哈,本樓你最酸啊說別人自認正義之士、聖人,那請問不打方向燈還指責別人的你,自認是什麼樣的人?大陸?你的用路道德水準很適合住大陸喔~簡直有大陸魂啊~別牽拖了啦,去繳錢吧,乖。
yatsung013 wrote:最近接到連續些道3...(恕刪) 雖然我也不喜歡那些濫用行車記錄器的人但是你開個車變換車道打個方向燈有這麼難嗎!?要不然你把方向燈燈泡都拆掉好了反正對你來說只是個裝飾品有沒有也無所謂啊!被檢舉只是剛剛好還好意思上來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