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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紅燈超越停止線違規申訴問題


法客You wrote:
塞車


那更不可能,

就已經車速很慢了,

怎麼會無法判斷是否可過停止線,



您有可能因為塞車被卡在路口,

但那是因為您綠燈,所以您往路口開,

您只要綠燈或黃燈,已經過了停止線,就不會被開單,

一定是已經紅燈了,還硬要過,

被拍到,

才成案的。



不過,我支持路口淨空,

駕駛人見前方塞車,硬要去擠,

被開單的話,很棒。

mistreebird wrote:
只有已經越過停止線的照片,也沒有影片,所以承辦人也是說可以再裁決,


我再說一次,

以我檢舉七年,幾萬件的經驗,

民眾檢舉,只有一張照片就要舉發紅燈越線,

在民國106年以後絕對不可能。

警察絕對有你全程違規的影片或是連續照片,

快去申訴,去法院繳三百元就會看到囉。
很多人是車神
個人也開車超過20年
黃燈轉換紅燈時
車子又位於尷尬的位置
要踩還是要衝還是會猶豫一下
尤其如同之前所提
每個路口的黃燈秒數並不相同
如果不是常走的路口
誤判的機會更高
倒不至於衝過停止線
但機車停等區幾乎每個路口都有
煞不住占用到機車格是偶爾會有
或著煞停在路口結果還是黃燈同樣有遇過
除了速度慢一點之外
基本上無解
(這個問題在台灣不太是問題
很大的原因或許是不少人把闖紅燈當成每個路口的日常吧
變紅燈後緩慢停在路口,隔個一兩秒旁邊還有車直接甚至逆向闖紅燈
好像也沒有什麼驚訝)

討論這個狀況其實是離題了
就拿闖紅燈照相為例
照到紅燈前輪過停止線--越線
照到紅燈前輪和後輪過停止線--闖紅燈
照到紅燈後輪過停止線--沒事
所以所謂真的煞不住而使得紅燈前輪越過停止線
本來就是越線受罰的狀況
(只有因為塞車或是行人導致卡在中間的狀況是可能被冤枉)
當然單就一張照片,又不是機器自動壓線拍的
要開單証據的確少了一點
說是承辦人呼隆,或是一定有違規證據只是沒拿出來
合理性也太薄弱

從網路的資訊看來
一直納悶為何開放民眾檢舉
交通狀況卻沒有好轉
看到一些明顯違規照片卻不舉發
或者可能證據不夠明確但卻開單的狀況
也大概知道怎麼一回事了
多線道的路口其實紅黃燈是有秒差的
對向的燈會比較慢變紅,為的就是有足夠的時間通過
所以還沒過停止線要看我們路口的燈
過了停止線要看路口對面的燈
那還上來問甚麼?
直接申訴啊

mistreebird wrote:
這位大大你沒看清楚...(恕刪)
moki1111 wrote:
基本上台灣的交警只負責開單...所以不管怎樣他都能隨便開一條給你,你不簽名也無所謂!!
個人經歷,我從台中市環中路左轉廣福路後直接靠慢車道,前方站著一個警察,我並無違規,慢車道上寫著機車優先,並不是禁行汽車,
警察把我攔下開了一張汽車行駛機車道!!
我拿給他看我手上的住址,並問他:我要去廣福路XX號,我不靠慢車道,我怎麼去這個地方取貨??? 
警察:民眾檢舉反映,我只負責開單!!
我:那請問如果我今天住這裡呢?我怎麼回家?? 
警:有疑問你可以去申訴。 
然後紅單開完拿給我
我:這種單我拒簽,我沒有違規!!
警察就寫了拒簽然後還是交給我...
回家後我去交通裁決所申訴:裁決所回應的理由,就是依據警方說法....然後一樣不會撤銷罰單!!
最後,如果想要撤單,只有上法院!! 
重點規納一下:
1.警察只開單,不管怎麼開,他們都不會受到任何懲處
2.交通裁決所現在可以線上直接申訴,但他們的回應都只是把你的內容丟給警察單位,試問,有那個警察會自己開了單還認錯的?
  所以,他們也只是把警察回的話再寄掛號給你而已,這就是我們裁決機關做的事!!
3.超越停止線我記得600而已,請問你要為了600塊再跟他上法院去灰,還是繳一繳自認倒楣??為了省六百,而浪費自己
  很多時間,如果你覺得時間成本划算,就去吧!!我是最後直接繳錢了啦,因為就算省了六百,那個警察也不會記過,對我來
  時間成本不符合效益,但如果警察會記過,省十塊我也會去跑法院!!但你的情形又和我不同,你是被那些自以為是吃飽太閒的
  檢舉達人照的!!



所以警察到底回復些甚麼???
你如何確定上了法院一定會撤銷罰單?

最近很多新聞讓我有種感覺,法官要不要撤單根本就是無限大的自由心證
不要太相信甚麼(依法)...
要撤單可以幫你講一堆理由,不幫你撤單只要一句違規事實明確就可以讓你繳罰單!
我的做法都是過路口時放油門含著剎車讓車子用滑的過路口
如果遇到轉黃燈,距離夠就開始減速到停止線前,距離不夠就在黃燈狀態下補點油門儘速通過路口
老實說,我很難理解在路口都要踩一下剎車是為了什麼…放油門讓車子順順的滑過去不就好了…
而且一台車踩剎車,後面就會一波一波的形成減速波,然後就整條路都慢了…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警察永遠只會告訴你他是執法單位,如果你有意見或不服可以向交通處或監理所反應。
但是當你打了1999電話後,申訴案件還是會回到原始的開單單位,這時候有後勤的警察單位會再次與你聯絡,並告知下次有遇到其他申訴,可以直接打110就好。但是事情還是沒解,因為你就是違規。
以上是前兩天的經驗

icqoo wrote:
說得很簡單~

當你在一條速限60的道路上開車時,遇到每一個紅綠燈都煞車到20,然後過了再加速恕刪)

路口本來就要減速,等發生事故了上法院只要證據顯示你路口沒有減速
你一定有肇責,你再去跟法官解是什麼慣性定律,然後再說甚麼路口減速
會讓後面的車撞上等等,最好記得嗆法管說:看你的樣子不是不會開車,不然就是沒再開車的
evadaniel0707 wrote:
聽你在唬爛,算你時速45就好,在通過路口前5公尺,剛好轉黃變紅,兩個選則加油門衝過去,另一個選則急煞不闖紅燈,請問您覺得您的車可以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嗎?

剩下5公尺時轉黃燈,當然繼續開過去,這有什麼好爭議的?
如果剩下5公尺變紅燈,表示"至少在30公尺前"就已經是黃燈,不該踩煞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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