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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膽小勿入)高速衝撞左轉車,騎士拋飛成三塊

只要開車或騎車的方式缺乏禮讓及安全防衛的觀念
肉包鐵 鐵包肉
遇到事故 什麼都不必多說

我就親眼看過一例
十字路口沒什麼車
一車準備左轉
對向車道50公尺以外有輛"直行"車
一看到前方有車準備要左轉 就像按到直行車駕駛的熱血開關一般
立刻大踩油門並長鳴喇叭地呼嘯而衝過那路口
左轉車輛的車頭都已經過中線了
被喇叭聲嚇得急踩煞車

這種駕駛觀念不出事也才奇怪
拿漿糊黏回去不就好了
簡單的事也可以搞得這麼複雜?

arqfool wrote:
太好了,剛好有兩種...(恕刪)


簡單回你

1. 如果變成汽車去撞左轉車, 能讓一個人變成3節的車速.....兩部車都死定了吧

2. 如果變成機車撞載木卡車, 情況不會更嚴重, 就是死多少人的問題而已

機車一般來說, 最大載客數1人, 中間夾一個小孩這種特殊問題就不來說了, 也就是說最多死2人

汽車一般來說,正常情況下能載4~5人, 這種情況載越多死越多, 情況跟機車相比, 只有更慘.

arqfool wrote:
日本人比台灣人有腦...(恕刪)

世界第3大經濟體, 國民所得是台灣快3倍

自己去想吧,不要自己騙自己

他們的公務員至少比台灣交通部高官有腦多了,知道三寶不分交通工具
從考照和制度下手,所以街上四輪三寶比起台灣少很多
版上好像都在比『不服輸』的鬥志,
有人說台灣人不懂路權,
大錯!
是不懂禮讓!

yyyfu wrote:
世界第3大經濟體, 國民所得是台灣快3倍
自己去想吧,不要自己騙自己
他們的公務員至少比台灣交通部高官有腦多了,知道三寶不分交通工具
從考照和制度下手,所以街上,...(恕刪)


同意從考照和制度下手再中肯也不過。

台灣一年四十萬人因交通事故傷亡,比美軍海外作戰傷亡人數還高!!
台灣因交痛事故死亡人數約為3000人上下,比例是日本的四倍以上,酒駕取締件數是日本的400倍
還在分2輪4輪6輪8輪比誰撞的慘?
這就是絕命終結站的真實版,死神來找他,跑不掉的.
機車跟汽車,如果駕駛被「拋飛」,都凶多吉少。汽車有安全帶是安全一點。
Freshness wrote:
機車跟汽車,如果駕駛被「拋飛」,都凶多吉少。汽車有安全帶是安全一點。

+1,遵守交通規則,繫安全帶,開慢一點,平安最好...........



PS: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法令介紹
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有關小型車行駛道路其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之修正條文,相關施行日期說明如下:
1、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修正條文,行政院已核定以100年8月1日為施行日期;為讓國人普遍意識暸解繫安全帶之安全性後,再輔以處罰為手段,修正條文生效施行後,對一般成人及兒童,分別有6個月及12個月之宣導期。

2、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罰,採分階段實施,一般成人部分,將自101年2月1日起實施,而兒童部分則自101年8月1日起實施。罰款方面,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對駕駛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3、至於乘坐計程車,若計程車駕駛已善盡告知及勸導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包括前座乘客)時,則對未繫安全帶之乘客個別處罰。
卍 遇到爛人,及時抽身,遇到爛事,及時止損! 羅斯柴爾德-洛克菲勒 卍
不管怎樣,任何的汽車相對於機車來的安全尤其在高速公路上,別無限上綱汽車也會出事,要比要講人在家裡飛機也會撞進來也不安全,就什麼事都不要做好了...機車在高速公路車禍後還會把機車跟人兩者一起拋飛造成其他人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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