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合變體魔王 wrote:占用機車等候區這樣...(恕刪) 我今天遇到一台汽車則是卯起來衝,衝到闖不過去才停在機車停等區,就不客氣啦。還有一次更討厭,明明可以順順停但就是要嚕進機車停等區,到汽車旁往內看,駕駛在講電話,那我檢舉個佔用機車停等區還算客氣了。
u8711031 wrote:裝個行車記錄器,每次經過就騎慢點,錄影加上截圖,回家上網檢舉.成功率大約有95%以上,持續一兩個月,違規狀況就可大幅改善.(比叫警察勸導來的有效)..(恕刪) 95%! 可否分享你的檢舉條例或說明? 因為只有後方拍攝幾秒鐘, 通常都會被回不宜舉發XD
ryanx wrote:95%! 可否分享...(恕刪) 只要擷取違停車輛的前後30公尺影片(秒數大約6~10秒)尤其違停車輛是閃雙黃燈或是煞車燈,更是直接證據.其中5%沒檢舉成功,大多是夜晚擷取照片不是很清楚(其實車牌都還看得出來,但是警方回覆都說模糊不舉發)"自己的交通真的只能自己救"
近期也是檢舉兩件紅線停車,明明走路1分鐘就有停車場,我去停車場停車用餐完回來將近一小時違停還在,想想真的肚爛,花錢停車的是傻子。因為我來回都是走同一條路,所以影片佐證之下,警察當然用力舉發了。就算擋風玻璃看不清楚車內有沒有人也沒差,只要你能拍到間隔超過3分鐘,必定舉發!
u8711031 wrote:"自己的交通真的只能自己救" 這句話講的真的太棒囉,要改變現在違停違規氾濫又囂張的情況,就是人人多多檢舉交通違規,新北市六年前大概一年只有1萬件,106年新北市不到一年就30萬件,代表這幾年的努力看見一點成果,多多檢舉就對了!
以前還沒買行車紀錄器時,下班必經道路都被違建攤販和違停車輛擋住,導致汽機車爭道.經過兩三個月努力當交通志工,目前違建攤販生意變差了,違停車輛不見了,交通變順暢了....所以打110警察來勸導真的沒用,罰款下去才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