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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違停的四輪真爽


七合變體魔王 wrote:
占用機車等候區這樣...(恕刪)

我今天遇到一台汽車則是卯起來衝,衝到闖不過去才停在機車停等區,就不客氣啦。

還有一次更討厭,明明可以順順停但就是要嚕進機車停等區,到汽車旁往內看,駕駛在講電話,那我檢舉個佔用機車停等區還算客氣了。
群青的高空......朱色的殘照...... 飛舞而降臨的...白青之王者.... 紅色沙塵---- 白色的...火焰,光輝的

u8711031 wrote:
裝個行車記錄器,每次經過就騎慢點,錄影加上截圖,回家上網檢舉.
成功率大約有95%以上,持續一兩個月,違規狀況就可大幅改善.(比叫警察勸導來的有效)..(恕刪)


95%! 可否分享你的檢舉條例或說明? 因為只有後方拍攝幾秒鐘, 通常都會被回不宜舉發XD

ryanx wrote:
95%!


我也是這樣,99%成案率!

不用說明,看你住哪裡而已!



ryanx wrote:
95%! 可否分享...(恕刪)


只要擷取違停車輛的前後30公尺影片(秒數大約6~10秒)

尤其違停車輛是閃雙黃燈或是煞車燈,更是直接證據.

其中5%沒檢舉成功,大多是夜晚擷取照片不是很清楚(其實車牌都還看得出來,但是警方回覆都說模糊不舉發)

"自己的交通真的只能自己救"



根本不用拍到駕駛座...

就直接路過的畫面,車牌跟紅線清楚就好,影片+截圖。

我這邊的警察一律都開臨停,管他有沒有閃燈...


如果能拍到間隔3分鐘以上的照片,一定都是開違停。

兩個價錢差一倍...
u8711031 wrote:
裝個行車記錄器,每次...(恕刪)

違規停車要成案要
車前車後都要有照片
紅線或併排加上整台車要入鏡
車前擋最好要清晰要無人在車上
近期也是檢舉兩件紅線停車,明明走路1分鐘就有停車場,我去停車場停車用餐完回來將近一小時違停還在,想想真的肚爛,花錢停車的是傻子。

因為我來回都是走同一條路,所以影片佐證之下,警察當然用力舉發了。

就算擋風玻璃看不清楚車內有沒有人也沒差,只要你能拍到間隔超過3分鐘,必定舉發!


u8711031 wrote:
"自己的交通真的只能自己救"


這句話講的真的太棒囉,

要改變現在違停違規氾濫又囂張的情況,

就是人人多多檢舉交通違規,

新北市六年前大概一年只有1萬件,

106年新北市不到一年就30萬件,

代表這幾年的努力看見一點成果,

多多檢舉就對了!
多多檢舉就對了,給大大的讚啦!不敢實施要有停車位才能買車,也不敢實施民眾檢舉有獎金制度,交通怎麼會好,對一直在強調公平正義的政府真的很失望
以前還沒買行車紀錄器時,

下班必經道路都被違建攤販和違停車輛擋住,導致汽機車爭道.

經過兩三個月努力當交通志工,

目前違建攤販生意變差了,違停車輛不見了,交通變順暢了....

所以打110警察來勸導真的沒用,罰款下去才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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