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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摔卻被對方提告??!!各位幫忙評評理 5/14更新


riklin wrote:
如果這樣告人隨便都會...(恕刪)


沒錯...這樣大家都找1A2B破許賓利在他車前摔一下就都不用上班了...真好噱...凸ˋˊ凸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前天已經有人把初判表拿出來,

初判表就是說前車未禮讓後方直行車,

不好意思 那個我有看到,

初判並不是前車未禮讓後方直行車。
而是變換車道 非前後車關係,

但重點那個初判是亂搞
路口無畫分車道,沒有前後車和變換車道問題。
只有路權關係。而那台大車是左轉專用道直行。

扯遠了,

樓主這個...騎都騎過去了,才在自摔
若真要樓主賠任何一毛錢,
那我大概知道以後要怎麼賺錢了。

jean3760 wrote:
檢察官看完行車影片就可能直接簽結了喔!!


對呀,

檢察官只要問樓主,

你都看見對方因為閃你而摔車,為何不協助打119?

這一點沒有回答好,

你說會怎樣?


******************************************

那些說沒事、告誣告啦,是真的再幫樓主?

建議樓主怎麼應付才不會不起訴,才是幫助!

如果樓主也覺得不用任何準備,

爽爽的拿這個影片去開庭,就會沒事,

那就恭喜大家!
哇...這樣也能告??
很明顯的對方左轉還沒讓直行車耶...

樓主影片請保存好,
如果可以請上來更新消息,

( 請益 ) 常看到新聞有人說(偵查不公開),但條文上約束的好像並不是民眾,只是在新聞上常常被人拿來誤用及誤導,不知道小弟的理解是否有誤。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
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
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
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P.S 認同 併排停車必檢舉 大 說的,參考就好。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 ( 引用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看此影片後,以我的...(恕刪)
看我影片,他違規在先又自己摔車到底跟你有什麼毛關係阿

說被你嚇到,應該是你被他嚇到吧

但是............

鬼島恐龍法官多

所以還是要小心點

看了影片,我反而覺得

樓主當時若在路中停下,下車關切,那才是麻煩的開始



對於某樓所說,肇事逃逸,根本沒有車禍,哪來的肇事呢



反告誣告是告不成的 不用聽網友扯這個
誣告需要是對方告你的事 是完全憑空捏造 沒可能有嫌疑的情況
例如 你明明出國了 卻有個人告你 說你在出國期間時在國內打他 絕對不可能的事 這就能反告誣告了

在有可能有嫌疑 需偵察確認的 那就不是誣告
此例 這機車在你旁邊倒下 對方認為是你害的 他能告你
你確實"可以辦到 可能有嫌疑" 這樣反告誣告幾乎是不起訴的

以上 純說誣告這件事

至於此案件 我認為 過失傷害這部份 你沒過失不用怕 他受傷非你有過失
肇事逃逸嘛...這就難說了 可能會成立 因為這項罪名並不是無過失就沒你事了
與你可能有關(沒說你有錯)的事故 在不危害自身安全的情況 你不能自己跑掉不管受傷人員

如果樓主以為拿影片,就可以爽爽等不起訴,

那我建議樓主出庭前,燒香拜拜還比較有用!

如果樓主真的不想被起訴,

想想各種問題,要怎樣解釋,

才能讓自己以

不知對方摔車,沒有看見對方............

來著手!

因為你看見車禍當下,你就知道摔車不是因為你(樓主),

如何證明?


以上是我建議!

不再回覆!
其實應對任何司法要件都不能掉以輕心
要你去法庭就去吧,證據說話,不要不去,以免讓對方亂講變真的
還有就是看初判表,這東西不能亂寫,喇叭這東西怎麼可能寫到初判,
他哪來證據說你有用喇叭??電話說了就可以算??
要是警察亂寫,順便可以國賠都可能
但是CP值不大是真的,國賠太少
其實有可能偵查庭就簽結的東西,
如果自己認真一點找下法扶,寫個反告
你花點時間去堅持告下去,申請個簡易庭,年終獎金還真的有機會拿到

順便講一下,要堅持自己沒有違規也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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