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有一條:我沒辦法全敘,意似是行進車輛在行進時,要注意前方車輛的動向.
你朋友有嗎?
另外依你畫的鬼圖

筆錄作完了,這很重要很重要非常重要.
我機車三貼,前車內線靠左,閃避不及與他右後方擦撞,沒煞車痕,我老婆小女兒沒事,我腿斷.
出院後才去做筆錄,然後進行調解.
當然住院時請教了一些作筆錄的技巧,當警察的同學這時最有用了.
對方有保險,要求沒很多,也沒進行法院仲裁,調解一次就搞定了.
你的朋友心知肚明責任歸屬,盧是沒有用的.
要凹可能很難凹,因還有其他目擊者......停在後方的行車記錄器,或路口攝像頭
所以人平安就好,看如何降低損失就好,搞不好還交到莫逆之交.
他....來至後山,離鄉背井看起來也不怎好過,聊一聊盡然與我N年前工作中遇到的人也認識.
緣
若未和解,等後續判決就知道了
我個人只是覺得 機車 那個速度,要沒一點肇責 是有點難啦~
就算是算汽車的煞車痕跡,但機車的煞車痕跡都有27公尺了,會沒超速嗎???
http://www.idot.gov.taipei/ct.asp?xItem=19380856&ctNode=43868&mp=117003'
內文:
應怎麼做才確定轉彎車有「讓」直行車呢?一個簡要的原則是:轉彎車應等同向或對向無來車或來車距離尚遠才可轉彎,不可搶先在直行車之前轉彎,以免撞及直行車或被撞。鑑定實務對轉彎車會課予至少70%的責任,如直行車無超速情形,轉彎車則負100%責任;法院對此類轉彎疏忽之刑度亦不輕。
另 若依照你的說法
缺錢的人,其實 只要騎一台爛機車
等 雙B或名車 要左、右轉,快速騎過去 從後面車側給他撞下去就好了,最好 還在地上也滾個幾圈 身上有點傷,然後說我是直行車,也不用管騎多少時速去撞或撞哪裡...
如你說"沒過被撞,就是轉彎車的錯"
真是 台灣好法律,受教了~
看來 以後大家開車 都只能直直開了,轉彎出事不管後面直行要開多快都是轉彎錯...
PS: 我是非常非常討厭把方向燈 當無敵星星一樣,打燈後就不管車側狀況直接轉彎的人。但 我也並不認為 轉彎車和直行車 發生碰撞時,都不需要釐清 車道、時速、撞擊點,然後就直接判定100%都是轉彎車的錯。
cinnamon coffee wrote:
2018-01-02 20:00 by cinnamon coffee
那個算法是四輪汽車用的,不是機車
現在的法規,早沒有頭過身就過的說法了。沒過被撞,就是轉彎車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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