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一張相片裡面,有好多違規事項:一、m3的汽車未停靠路邊。二、他前面的機車也未依規定停放。(路邊有騎樓者應停放騎樓)三、店家的旗子是路霸。四、對面的一輛機車行駛快車道。五、對面的黃色計程車不是危險駕駛(超車時車身未完全進入同向內側車道就進行超車動作),就是藍色小貨車停在慢車道上卸貨。六、右邊兩個騎士都齊在快車道上啦啦!所以,在台灣,守法是小學生在做的事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