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tw80 wrote:
18萬......感覺對那些"很有錢"跟"很沒錢"的都沒有用。...(恕刪)
+1
就算罰80萬又如何
不就是一條有錢人的酒駕條款, 老子有錢啦 拿去花, 就是不測!!
不如車子扣下拍賣, 駕駛先押去抽血, 然後關1個星期後再看報告
這樣我就不信還有人敢拒測...
所有駕照看是一年後還是多久之後才能再重考
開車生活的人就不敢酒駕了
配套方案 無照駕駛 被抓到直接以公共危險罪 預謀犯案殺人未遂等罪直接關
(避免酒駕者被吊銷駕照後又酒駕)
有錢人駕照被吊銷 就不能自己開車了 敢再無照駕駛直接利用一些公訴罪抓去關 不得保釋
被關之後看還能每分鐘幾百萬上下?
立法委員都是利用自己的法律常識在維護犯罪者的權益(利用所謂的人權)
如果願意嚴懲 肯定能訂出很好的法律跟配套 要不要做而已~(而且根本不用鞭刑)
至於沒錢的 被這樣嚴懲 生活就會過不下去然後就自殺的 那就自我了斷吧~
反正就酒駕的人就沒把別人的生命當命看了 為何社會大眾要放縱這種人在社會上當定時炸彈?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