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騎大型重機北上花蓮,應該就是那路段,跟在遊覽車後方,心想右邊是慢車道,左邊是雙黃線,大直線,無村莊和路口,整路雙黃線劃好劃滿像是很多市區也有很多這種道路,我一位女性朋友就是騎機車在慢車道,被汽車想從慢車道超車撞死,我自已開車或騎車都盡量避開這種路。
這邊問一下: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按一下會被打,所以正確要按兩下。請問一下變換燈光一次,是指? ..切到遠燈,一個動作嗎?本樓這一題,跨越雙黃線的標準,是單一車輪跨越,還是前後四輪跨越呢?
yuchun1224 wrote:以15~25公里的車速,龜速行駛,還不管後方駕駛按喇叭,執意慢速,讓不少用路人,為了趕上班,不得不違規雙黃線超車,或右側超車,接連收到許多罰單。...(恕刪) 要搞這種龜車很簡單找機會開到這台龜車前面用時速5的速度行駛看他會怎麼反應這種東西跟國道用自己自稱的最高速限行駛內線一樣要玩這種內線派 很簡單跟他一樣的行為 開在他前面 比他慢一點 就可以搞他了反正 我國的交通違規 什麼都可以檢舉 就是速度類的不能檢舉要玩大家都來玩 怕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