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每個人都有表達訴求的權利,不過當你的權利妨礙到其他用路人的權利這就是兩回事了。舉例來說,一個人慢跑不違法,十個人一起慢跑也不違法,但是人數一多勢必影響到其他人。所以需要申請路權,交通管理等等的。所以行為正當,但會影響到其他人你就是要照規定來,被取締剛好而已。不過應該要保留二段式(老婦幼),但合法依照燈號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