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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開車會不會太過份了


RAY_ho95 wrote:
這是剛才發生的狀況...(恕刪)


他沒問題吧

還有 你右切有打燈嗎??
以台灣的用車環境
隨便出去開個半天,比你值得PO上來的惡劣駕駛就一堆了
所以也不用太大驚小怪
光看影片會覺得很遠,這樣其實已經很近了
如果會把自己行車記錄器拿出來看的就知道廣角會有放大距離的效果
通常這種超車蠻容易造成事故
別忘記 國道事故排行第一就是變換車道不當
可以用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檢舉他
看完了 ,不是你的問題 ,是你左邊內側那台車開慢 ,然後白車不爽就從你面前經過切到內側 ,踩煞車是不爽後面內側的車 。

shiou0608 wrote:
那距離絕對絕對超過十公分很多...

切那麼近八成就是他們在警示你們開太慢還走內側啦(恕刪)


白車超車時開版大哪裡走內側??
至於我們這些前浪的心酸,聽不聽,後浪自己評估吧,反正後來的修車錢及浪費的時間是你在付的...
這距離還蠻大蠻遠的算安全的超車
在路上有的人經驗值是100有的才30
這就是差別
我開在路上,只要你有辦法插進來,就算只剩一公分的距離,我都會讓你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安全距離及間隔,這似乎有點主觀,你認為不安全,他可能認為蠻安全
檢舉過不過就看員警的認定了
路上常看到這樣超車的駕駛,感覺實在是沒甚麼禮貌

RAY_ho95 wrote:
這是剛才發生的狀況...(恕刪)


請檢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33條「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開單
大約會裁罰3千元....未依規定指的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台灣人超車經常貼很近壓別人車頭過!?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迫使他人讓道 危險駕駛吧
為時麼不減速 打燈確認才變換車道 硬是加速壓車?這樣安全嗎? 別人還要為你減速 順順開不好嗎增加大家開車負擔
別拿平面道路的距離來看高速公路

白車的超車方式太危險

若樓主正要加速,不就撞在一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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