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不會成立偽造的問題你是不會使用軟體但是可能要去說明一下很多人以為警察不盡責看到違規都不抓如果這樣認為可以去當警察看看其實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去管這種小事要就檢舉並排就好樓主照片這種小違規而已檢舉只是浪費自己時間和增加警員工作
這樣也能偽造文書喔 ? 最多檢舉不成立.我不是律師, 但偽造文書要成立也得1)有動機 2)有偽造,變造之行為的事實 3)有造成傷害的事實先說動機, 多打一組日期對樓主有什麼好處 ??偽造係指有改變文書的本質或捏造他人名義. 變造係指無權修改文書內容之人,擅自更改其內容.多出一組日期並無法改變違規的本質 (紅線, 車牌都已入鏡), 樓主也是照片的所有人. 更何況只要能舉證是系統自動加入的日期, 這行為根本就跟檢舉人無關. 最後, 多出一組日期有對誰造成傷害? 想也知道沒有.
犯罪成立要有『客觀事實』和『主觀意識』有『客觀事實』,警察就可以辦(移送),至於你的『主觀意識』是不小心還是故意,則是檢察官或法官認定但實務上大多是檢舉不成案而已,如果警察堅持要送,那可能是亂檢舉的人太多了,你又剛好出現,所以也把你歸類到亂檢舉的那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