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交通部或立法院應該明訂那些交通違規可由民眾檢舉,不是任何違規都能檢舉,無關行車安全的違規,一般民眾應該不能檢舉才對,但跟安全息息相關的並排、闖紅燈、闖平交道、蛇行1、逼車等等,我的建議是開放民眾檢舉還可拿到30%的獎金,表列檢舉項目開放一般民眾檢舉,並可拿獎金。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xiaoqiang3416 wrote:
我同事上班開車轉彎壓到線也被檢舉
警察大人也不知道開哪一條
這要看開哪一條, 和違規情形才知道.
轉彎壓線, 有點難理解....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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