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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被檢舉交通違規

記得教訓就好~以後千萬記住了~
其實大家還是要感激檢舉達人的~
交通想要達到歐美日水準,台灣人不罰是不會吸取教訓的。
我開車也很謹慎,但自己知道會搶黃燈,因為有時明明是綠燈,快到停止線就變黃燈,黃燈秒數有快有慢,要急煞又怕後方追撞,且乘客會不舒服,所以有時就加速過去,又很擔心橫向機車提早出門,為何綠燈快變黃燈不能閃爍?不能安裝倒數計時秒數?以前都有,好的設計遇到不良駕駛就會破功,結果現在沒有設計,反而讓我對開車很感冒。

說真的,交通部或立法院應該明訂那些交通違規可由民眾檢舉,不是任何違規都能檢舉,無關行車安全的違規,一般民眾應該不能檢舉才對,但跟安全息息相關的並排、闖紅燈、闖平交道、蛇行1、逼車等等,我的建議是開放民眾檢舉還可拿到30%的獎金,表列檢舉項目開放一般民眾檢舉,並可拿獎金。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很多檢舉真的已經變了調
我同事上班開車轉彎壓到線也被檢舉
警察大人也不知道開哪一條
還得親自跑一趟監理站繳了600元

xiaoqiang3416 wrote:
我同事上班開車轉彎壓到線也被檢舉
警察大人也不知道開哪一條


這要看開哪一條, 和違規情形才知道.
轉彎壓線, 有點難理解....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mosida wrote:
這篇要好好感謝一下檢舉達人們,你們辛苦了。

開車二十年,自認算是很謹慎的駕駛。
因為自己知道運氣不好,所以那種要賭賭看不會被開單的事情通通不敢做。
我是再怎麼繞、再怎麼多人違規停車,我也不停紅線的那種。
所以二十年下來收到的罰單不超過一隻手的指頭數。
...(恕刪)

好熟悉的開頭用詞啊!
原來又是你....
你不覺得你的開頭用語跟你收罰單的比例很諷刺嗎?
米白目 wrote:


好熟悉的開頭用詞...(恕刪)



又是我?我認識您嗎?
哪裡諷刺了小弟不太懂?

xiaoqiang3416 wrote:
還得親自跑一趟監理站繳了600元


真愛虎爛,

超商、郵局都可以繳,笑死我了!
請問一下
自動感應頭燈進隧道也至少要2~3秒後才會有反應
可是車子已經在隧道內走了快100公尺
這段時間算違規嗎?
mosida wrote:
變換車道跟要轉彎打方向燈真的是開車反射動作,所以收到當初罰單我也嚇了一跳。一定就是某次可能手拿著飲料或什麼東西或什麼根本記不得的原因疏忽了。


何來嚇一跳之說?
開版文章您自己也寫到"市區道路沒車的時候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很容易忘記" ,
那就代表平常開車習慣差 只是夜路走多終於遇見鬼
別再為自己的違規裝無辜啦
CCL wrote:
轉彎壓線, 有點難理解....

以右轉為例
很可能右側路面劃設槽化線
跨越槽化線行駛確實要罰600元
以左轉為例
通常路口會劃設雙黃線分別行車方向
提早左轉的切西瓜方式轉彎
也會跨越雙黃線行駛
確實要罰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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