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對方侵犯路權吧http://chenminjen01.blogspot.com/p/blog-page.html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恐龍法規,比較像是前車後車關係,你這是左右邊相對較不適用,不過也要看最後怎麼判
陳天保 wrote:發生點在元智大學正門口的紅綠燈 元智門口, 街景圖:樓主畫的事故經過:陳天保 wrote:我方與對方停燈紅綠燈,綠燈後直行,他在我的右側直行一下忽然左切過來要左轉,二車距離幾乎平行,我撞上去了,這樣肇責誰的比例最大 想問樓主:1. 誰先到路口停車等紅燈?2. 左轉車等紅燈時, 有沒有顯示左轉燈?
兩車面對面而來,一定有一方要讓。都不讓,都想搶那幾秒,就會多花很多時間來叫警察、做筆錄、上調解會、上法院...就算過失較小,但是付出的金錢跟與金錢等值的時間,都是很大的損失。開車就是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影像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