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車禍後續賠償,肇事者電話更換,保險公司說對方不願意理賠

為何2004年車不能保車體險?
怪怪喔...?
後續沒保當然是自己扮柯南自己追修車費
Tom_Deng wrote:
題外話:如果是我,我會花錢請律師告,雖然律師費貴了五六倍,但就是為了一個爽度

爽度?
這是單純民事糾紛,涉及的金額只有9590元.

花幾萬元聘請律師去告本版的肇事者民事,要求賠償?
民事侵權官司的被告是有權利放棄申辯.
對方有權利拒絕出庭,一次都不去,鳥都不鳥.
最終,法官只會逕行盼原告勝訴,如此而已.


接著原告拿到NT$9590元的債權,對方一樣不鳥.
原告得忙得要死,去國稅局,到處查他的名下資產
就算給查到了,原告還得跑法院去申請強制執行,
花了大錢,忙來忙去,辛苦得要死,
最後,最好的結果也只是拿到NT$9590元.

要說爽度,我認為對方比較爽,他只花了9590元,
完全不費吹灰之力,卻可以看到有人花了幾萬元聘律師,忙上一年,兩年的.


我完全看不出肇事者會付出任何很大的代價,
他也不用出庭,也不用跑法院,當然也不必聘律師,
最多也不過就是付個NT$9590元而已.

如果它要刁難的話,還可以把拿出9590個一元硬幣出來,
恐怕可以讓原告再忙上一次.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fortis0706 wrote:
新安東京,早就標記了

我七八年前後方追撞我的貨櫃車也是保新安東京的,對方全責(民事二審判決)

事發當時對方做完筆錄後就說一切都由保險公司處理,就算電話會通又如何

保險公司的態度就是:你的車已超過十年了,法定殘值就二萬,最多就賠二萬,要就來,不要就自己去法院告,只要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當然我就自己寫訴狀跑法院,六個月後一審判賠二萬五(遇到腦殘法官看不懂追狀跟推撞),再上訴二審,二審法官用心多了,又傳前方車輛車主做證,又傳處理警員做證,最後判賠六萬多(含訴訟費用與利息)

我只能說寫訴狀一點都不難(作文能力有四級分就可以),司法院網站也有一堆判例可以參考(回覆原狀之訴)

跑法院(以被告或事故發生地點為訴訟管轄法院),所以若台中太遠就以事故地點管轄法院(保險公司各地都有法務代表),若對方不出庭就最好,可以完全以原告之訴直接依法判決,就能以判決書向保險公司或肇事者索賠,若對方避不見面可以拿判決書去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總歸戶再看能以什麼為手段。

當然有人會說就幾千值得嗎?

若嫌麻煩就摸摸鼻子當教訓吧。

我也遇過射後不理的(開四五百萬的垃圾休旅車),維修費也才幾千元,照樣申請肇事初判表請保險公司逼對方簽名出險,當然也搞了二三個月。

真的走司法途徑一點都不難,難的是一般人都怕麻煩。真的怕麻煩就開車多點耐心停車不要違規,保險費不要省(海上的那家要多考慮喔),車體險沒有不能保的啦,我的車超過十年也是可以保,只是值不值得的問題。



Auroras777 wrote:
車禍和解不作筆錄的前提是 對方現場付錢了事

至少我是這樣 不然就作筆錄事後出險

9590不貴 下次記得作筆錄


謝謝分享~
我也很疑惑為什麼保險可以說對方不願意理賠就不賠?
那保險是幹嘛用的...
留個言坐看結果是什麼。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原文的名詞都是小弟去問來或是上網找的,若是用詞不正確,請多包涵。

說明一下,小弟是第一次遇到,當時對方說要和解會與租車行處理,請租車行的保險公司處理,我方保險公司也說就是這樣,因此我也不知道作筆錄的重要性,這點是小弟的疏忽了。(只有口頭說和解,但並沒有簽和解書,修車廠還我的資料有包含新安東京的和解書,但只有我方蓋章。)

關於修車的情況,對方保險公司說要去看車報價處理,後來也是修車廠告知我可以牽車,我才去牽車,相關付款的事情,我也是上週才知道對方沒付款。

小弟接手是家人的車子,因此保險都是由線上富邦進行投保,點選車體險都會顯示超過10年不提供保險,因此我以為無法投保,才沒有進行投保,如上述大大所說,我會趕快去投保。

依照目前的情況,小弟要告的肇事者,租車行也能一起提告?未來訴狀時 車禍鑑定費用、裁判費、中間衍伸之交通費,能否加入理賠的內容?

最後我想說:原本是相信人性本善,且金額不大我方都是配合處理,但沒想到會在四個月後發生不理賠的情況,到現在為止都無任何真相(到底是誰不理賠,為何保險拖延到現在)。

我將於這兩天去交通大隊申請資料,看能否先與對方保險員聯絡上,釐清一些情況後,將進行提告,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告知,讓小弟學了很多,若有訴訟經驗的大大願意讓小弟詢問問題,也請站內信,真的很感激各位。
超過10年 我上部舊車確實不給保

除了你每年都有投保 續保車體險則例外

我碰到的華南 就是如此
在當兵..很好!
直接到你就近的憲兵隊報案,他們就會幫你找出這肇事者!!

香濃黑咖啡 wrote:
為何2004年車不...(恕刪)


以國產車殘值這年份來講,連丙式也沒辦法保,
頂多保個限額3萬車體險,約3~4千保費。
但不是每家保險公司都有,而且今天如修車超過3萬,假如要修5萬……
自己還要為這2萬煩惱,因為保險公司直賠3萬,那3萬是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
至於2萬……要麻自己吞,要麻一樣跑法院跑6~12個月吧……
判決下來,前提還是要對方名下有財產才行。

而且,在過幾年,車更老,可能連限額車體險都沒辦法保,這是老車的悲哀了……
當兵更好呀~讓他來個軍紀事件~有些人總喜歡把小事化大事~~~告他只是讓他知道你龜縮不解決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而且還把號碼停掉,你告他絕對贏!記得多要點,精神撫慰賠償什麼的,遮疼你大半天要這些不為過~
最近一堆息事案件,沒筆錄也不會有肇責,對方跟保險公司連鳥都不鳥
而承辦員警為了省事,都會建議雙方做息事

唯一的方法就是先確認肇責,以保險公司不賠為因,重新請警員做筆錄,這應該大部分承辦人都會配合
但是我也遇過員警說謊不做的,說什麼現場已經移動不能這樣搞……
也只能先告刑事毀損(肯定不起訴的),取得筆錄之後再告民事,拿不起訴書的陳述經過去討錢

這時候保險公司民事庭就會跟你喊芭樂拳了(折舊啦、公司規定之類的),通常判決下來,也剩沒多少
拿不多,但也是無可奈何

所以千萬切記,不管對方說什麼保險、說什麼負全責,千萬不要做息事案件,要不然警察有叫跟沒叫一樣


fortis0706 wrote:
真的走司法途徑一點都不難,難的是一般人都怕麻煩。

上法院一點都不難,金額不大,簡易庭跑跑就可以了……

新北狀紙去櫃臺買,台北民事第一次狀紙還免費,現場就有人可以教你寫了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