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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車禍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遇到司法黃牛就只能上法院了
反正判決下來只會少
十萬真的是太離譜了叫他去搶吧
對方真的有找律師嗎? 這律師也太兩光了,沒有單據的東西也敢說出來要賠償?
建議樓主,看對方能提多少單據出來就賠多少,(反正看來你的肇責並不輕)
要賠交通費,請拿小黃收據或車票票根來
要賠薪資,請拿你的薪資單出來,並證明你有幾天是因為車禍沒上班,病假才賠 特休不賠,看病也要看是看什麼科
就算醫美真的拿單據出來,也要看看是否和車禍相關,總不會連割雙眼皮都要我買單吧
至於精神賠償就沒有一定,看你要喊3~5百 還是 30~50萬 隨便,這就給調解或法官來判

簡單講,沒有單據的東西通通不用賠,法官不可能讓他隨意喊價的
你好:

上法院 是雙輸的局面 ..

建議好好跟對方談 ...

大約要 35000~50000 之間.. 與對方和解為佳
我也想知道這種事情是不是要經過車禍鑑定肇責,才能知道 "撿東西"自摔的 和 女老師緊急煞車後 與自摔的角度距離,是否也會有那麼一點點的責任呢?
-這期中我還發現了對方在臉書公開發表的文,車禍兩天後就去看了棒球賽,一個人站得好好的完全不用別人攙扶,比著ya臉上還有笑容,9天後又去看了棒球賽是冠軍賽的樣子,11月及12月一直到我們調解前出遊至少7次都有發照片。
想問這些對方設為公開的可否截圖當作呈堂供證?會不會有法律問題?--

這是很好的證據.許多保險公司面對(假保險.傷害).也常用.法官也採信.


會不會有法律問題?--
沒看過被判有責.
沒有盜取.

hx9850 wrote:
對方真的有找律師嗎? 這律師也太兩光了,沒有單據的東西也敢說出來要賠償?...(恕刪)

這律師不是太兩光,有生意上門當然接
有沒有單據是案主的事
只要有付律師費就好了

tvbic wrote:
你追撞別人,告別人...(恕刪)


從過往案例來看,一點都不難
先說,這個事故我認為妳方是全責,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用去追究前車為什麼緊急煞車,除非妳能證明她是"惡意"急煞,不然前車不會有責任

尤其對方可以主張她旁邊的車摔車,她基於本能急煞也是很合理。總之肇責部份可能不是太值得花精神的點。把重點放在對方的索賠上

感覺對方其實有高人指點

求償十萬這個數字很微妙

因為刑事一定敗訴,在沒有和解的前提下判3個月算是合理的推測,一天一千易科罰金就約九萬,加上你民事本來就應該要賠對方的醫藥跟車損約一萬

所以十萬這個數字,就是壓你不想背刑事,把本來要繳給國家的易科罰金付給對方換和解

當然如果妳們怎樣都不和解,就讓法官判,對方也只能拿到民事判賠的金額而已

這變成是雙方在對賭。


總之,先把雙方的立場分析清楚

對方賭你不想背刑事,且在預期會判的刑度可易科罰金的前提下,讓你把罰金的金額都吐給他來換和解。 對方的立場是,這樣你還賺,因為付一樣的錢,付給對方的話不用上法院。不用背前科(不過前科是假議提,六個月以下有期宣告,前科是會消掉的)

而在你的立場是

賭對方不想上法院 & 如果在法院判下來,對方實際能拿的頂多一萬多,你寧願付罰金甚至作牢也不給對方錢。

雙方立場都清楚後。再來思考妳們該怎麼在這場談判裡取得優勢

首先,先搞清楚,妳男友對刑事這件事的看法是什麼? 他拿不出十萬付罰金,那進去蹲三個月願意嗎?

如果判三個月這件事對他來說無關緊要,那就兩手一攤,你去告吧~ 看法官怎麼判我就怎麼做。

如果他很在乎刑事問題。那就要在周旋階段盡量取得優勢

我的建議是,在十萬跟一萬中間取一個平衡點

譬如喊一口五萬塊(能負擔的價碼)

讓對方去選擇,是要拼魚死網破只給法院判然後讓你被判刑事

還是拿幾萬見好就收。

這樣和解的意願就會比較高。記得和解時不要惹怒對方

意氣用事不會解決事情,妳們把對方惹怒了,對方可以為了爭一口氣錢不要也一定要讓你方判刑事。

態度要放軟,讓對方理性思考在和解階段拿一些就和解掉,他省麻煩你們躲掉刑事

妳們帶老闆去喊個最多五千紅包,就是走錯步了

一樣的金額,當初如果妳們態度放軟,打哀兵,也許對方心軟就簽了。就算這個金額簽不下去,後面也會好談很多。

要記得,就算對方獅子大開口,這個事故你們就是理虧。賠是一定要賠,要怎麼賠少一點才是重點。既然沒有能力賠到對方要的金額,態度放軟才是妳們最佳解
這時候說話的技巧真的很重要
記得你接下來調解時講的每句話都要先思考過後果

相信我 我是過來人

當初有3寶騎機車直接逆向來撞我 鑑定結果我還被判30%過失
3寶就拿這點告我過失傷害

好險處理得宜
不要說包紅包給他了......到最後整個事情結束,我連一毛都沒給他...
taxolyang wrote:
就算沒繳強制險 , 證明你沒錢而已 , 盡快補繳多交罰金也沒多少

截臉書圖文只是保全證據 , 要印出來 , 證明對方唬爛 , 免得她刪文

...(恕刪)

沒錯!
現在在外面沒空查,強制險不管對方有沒有投保,受傷的都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

不過,又賠不多……除非掛掉!
前面一個鍵盤高手說沒保就別出門?
有保能保安康?

記得有有些保險醫療理賠時會找狗仔跟監,當發現對方行動無虞時拒絕理賠,新聞有在報

所以臉書資料要做備份,萬一對方設隱私時,少了一個讓法官笑笑的依據!

別聽鍵盤高手說的個資法,希望別人肉搜就沒這問題?

又不是入侵帳號,別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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